公诉机关能诉讼重婚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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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诉机关是可以诉讼重婚的,一般对于重婚的情况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构成重婚罪的也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也可以由被害人通过自诉来解决重婚的情况。
公诉机关能诉讼重婚吗?

一、公诉机关能诉讼重婚吗?

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一般来说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而自诉案件犯罪行为的性质多数不甚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及六机关《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

1、 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第一款)

2、 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245条)

3、 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252条)

4、 重婚案(《刑法》第258条)

5、 遗弃案(《刑法》第261条)

6、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7、 侵犯知识产权

8、 对被告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由此我们可知,一般情况下,重婚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二、重婚罪可以选择公诉吗

这样的话难道说重婚就只能够选择自诉而不能够选择公诉吗?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我国自诉制度的设计。一类是不诉不理,即未经起诉的事情法院不予受理。第二类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也称为可选择的自诉案件。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法》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从前述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在我国的自诉制度设计中,重婚罪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选择的自诉案件,并非完全意义上的自诉案件。被害人的地位更接近于公诉案件的控告人而非真正意义上的自诉人,案件随时可能转化为公诉案件。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司法机关作了补充规定: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诉,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影响很坏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诉,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应由人民检察机关审查决定是否构成重婚罪。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综上所述,公诉机关是可以诉讼重婚的,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也可以由被害人通过自诉来解决重婚的情况。一般重婚罪都会导致很坏的影响,所以一般在有特殊情况下的重婚,都是可以通过选择公诉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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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婚法律规定
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婚姻制度下,法律对重婚的认定和处理有很大的区别。中国历代的封建法律只禁止多妻而不禁止纳妾,如《唐律疏议·户婚》规定:“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但有妻者纳妾是不用此律的。时期民法亲属编虽然禁止重婚,在司法实践中却默认纳妾为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令禁止重婚。任何人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一切公开的或变相的、的结合都是非法的。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结婚不予登记;已经成立合法婚姻的男女,只有在配偶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离婚后,始得再行结婚。纳妾者亦应按重婚论处。重婚在民事上是婚姻无效的原因,在刑事上应依法追究犯罪者的责任。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均须按重婚罪予以制裁。
二、女方重婚去哪
重婚属于可公诉可自诉的案件。
公诉:到公安局报案,判刑。
自诉:直接到重婚配偶一方所在地基层,可以请求离婚而且分割财产时可多分或全分,并且离婚的前提下请求重婚一方给予赔偿。
三、重婚证据
在确定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后,就可以选择性的收集对方重婚的证据了。
1、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
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婚姻调查取证。
2、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
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看他是否以夫妻 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又需要有人对此给予认可,哪些人的认可最好呢?当然是在其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因此这些人的话(认可)是绝对不能缺少的重要的证据。而要想让他们说话,就必须与他们搞好关系,否则你就很难从他们的口中掏出任何有价值的话。
3、报警,请警方予以调查。
4、去婚姻登记处查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况。如果有登记的,可以请求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配合,调取重婚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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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民事诉讼不同,行政诉讼适用的是有限的不告不理原则,行政诉讼浓厚的职权主义色彩决定了人民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审查不限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理由,而是要围绕着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在行政诉讼中常常出现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均不成立却仍然能够得到胜诉裁判的情形。因此,无论是否为同一诉讼请求和同一事实理由,均不影响人民依职权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此作出相应裁判;当然,人民也不会因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理由的不同而对同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不同的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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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的被告不适格,经人民告知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被裁定驳回后,又变更被告二次针对同一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
2.与同一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多人中,已有一人或几人针对该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或者已经人民作出实体判决,其他人又针对该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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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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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的被告不适格,经人民告知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被裁定驳回后,又变更被告二次针对同一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
2.与同一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多人中,已有一人或几人针对该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或者已经人民作出实体判决,其他人又针对该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
3.原告已申请撤回,并经人民裁定准许撤回后,无正当理由二次针对同一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
4.当行政复议为选择程序,特别法规定的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短于申请复议的期限时,原告对某一行政行为的因超过法定期限而被人民裁定驳回后,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当事人不服,又针对原行政行为向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
(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判权限范围的;
(二)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
(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六)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
(八)人重复的;
(九)已撤回,无正当理由再行的;
(十)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
(十
一)不具备其他法定要件的。
前款所列情形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应当指定期间责令补正或者更正;在指定期间已经补正或者更正的,应当依法受理。
行政诉讼中的重复诉讼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行政诉讼重复怎么认定 对于行政诉讼重复的认定标准存在三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行政诉讼应当以同一当事人、同一诉讼请求和同一事实理由作为重复的认定标准。 另一种观点认为,行政诉讼应当以同一当事人和同一诉讼标的作为重复的认定标准。 由于与被诉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对象常常不是唯 一,因此针对同一行政行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也不是唯一;又由于行政诉讼适格被告的认定较为复杂,因此原告对适格被告的认识也时有偏差;但无论当事人有何不同,由于行政诉讼的审查客体恒为被诉行政行为,人民一旦受理案件,都将在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裁判,不会因为不同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而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不同的裁判。 与民事诉讼不同,行政诉讼适用的是有限的不告不理原则,行政诉讼浓厚的职权主义色彩决定了人民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审查不限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理由,而是要围绕着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在行政诉讼中常常出现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均不成立却仍然能够得到胜诉裁判的情形。因此,无论是否为同一诉讼请求和同一事实理由,均不影响人民依职权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此作出相应裁判;当然,人民也不会因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理由的不同而对同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不同的裁判。 行政诉讼重复的几种情形 1.原告的被告不适格,经人民告知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被裁定驳回后,又变更被告二次针对同一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 2.与同一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多人中,已有一人或几人针对该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或者已经人民作出实体判决,其他人又针对该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 3.原告已申请撤回,并经人民裁定准许撤回后,无正当理由二次针对同一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 4.当行政复议为选择程序,特别法规定的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短于申请复议的期限时,原告对某一行政行为的因超过法定期限而被人民裁定驳回后,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当事人不服,又针对原行政行为向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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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复议时间?
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最为重要的行政部门,它不仅是人民政府最为重要的机关部门,也负责刑事侦查,是人民政府中最为公正,最具有权威性的机关部门,同时也管理着刑事诉讼,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复议时间总的来说是指公安机关从事行使诉讼法时所涉及的复议时间,是一段期限。我们所熟知的派出所,也是属于公安机关一部分,我们今天所要涉及到的,便是关于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复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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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重复诉讼的规定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行政诉讼重复怎么认定 对于行政诉讼重复的认定标准存在三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行政诉讼应当以同一当事人、同一诉讼请求和同一事实理由作为重复的认定标准。 另一种观点认为,行政诉讼应当以同一当事人和同一诉讼标的作为重复的认定标准。 由于与被诉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对象常常不是唯 一,因此针对同一行政行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也不是唯一;又由于行政诉讼适格被告的认定较为复杂,因此原告对适格被告的认识也时有偏差;但无论当事人有何不同,由于行政诉讼的审查客体恒为被诉行政行为,人民一旦受理案件,都将在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裁判,不会因为不同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而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不同的裁判。 与民事诉讼不同,行政诉讼适用的是有限的不告不理原则,行政诉讼浓厚的职权主义色彩决定了人民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审查不限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理由,而是要围绕着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在行政诉讼中常常出现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均不成立却仍然能够得到胜诉裁判的情形。因此,无论是否为同一诉讼请求和同一事实理由,均不影响人民依职权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此作出相应裁判;当然,人民也不会因为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理由的不同而对同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不同的裁判。 行政诉讼重复的几种情形 1.原告的被告不适格,经人民告知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被裁定驳回后,又变更被告二次针对同一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 2.与同一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多人中,已有一人或几人针对该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或者已经人民作出实体判决,其他人又针对该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 3.原告已申请撤回,并经人民裁定准许撤回后,无正当理由二次针对同一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 4.当行政复议为选择程序,特别法规定的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短于申请复议的期限时,原告对某一行政行为的因超过法定期限而被人民裁定驳回后,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当事人不服,又针对原行政行为向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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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家工地上班,现在因为业务的需求需要租用几辆起重机,我们现在在找合作方,我想咨询以下起重机械租赁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我这里有一份关于起重机械租赁合同范本的模版,你可以看看对你有没有用。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合同标的
1.作业内容: 乙方负责为北京太阳宫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内部设备起重搬运提供服务。
2.作业时间: 2016年4月17日-5月15日
3.作业车辆:50吨吊车一部,100吨吊车一部,40吨环达板车一部,道木40根。
二、 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1. 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注:本价格已包含所有运杂费用及税金,不含运输保险费。
2. 付款方式及期限:
2.1 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或支票方式结算;
2.2 全部设备起重、运输完成后,按照乙方与甲方确定的最终工作量开具增值税发票,三十日内结清全部费用。若未按以上约定时间付款,自第三十一日起,每天按拖欠款额的1‰支付乙方滞纳金。
二、 甲方责任
1. 设备吊装及装车地点要适应车辆运输和起重、装卸作业要求,若不具备以上 条件,甲方应协助乙方解决;
2. 乙方车辆到达现场后,甲方应保证作业现场道路通畅且无障碍物。
3.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付款方式一

第 2 页 共 3 页 次性支付乙方运费。
三、 乙方责任
1. 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要求后,要认真制定方案,并到现场勘察,选择合理安 全的起重、行车路线;
2. 要严密组织并实施人工起重作业和装、卸作业,保证货物的安全,并要保证 装车质量;
3. 当运输车辆进入甲方的施工现场后,乙方车辆及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 安全、保卫制度和现场作业要求,保证起重、装卸安全;
4. 乙方在人工起重、装、卸车作业期间造成货物及第三方的车辆、设备、建筑 物等损坏或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 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发车或未将设备运达指定的地点,视 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按以下约定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2. 由于甲方责任造成不能按时装(卸)车或施工现场不满足作业要求,延迟装 (卸)车,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可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3.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或解约,视为单方违约,违约方 应向守约方按本合同总额的 10%支付违约金。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如约履行或终止,可以免除赔偿;
五、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政府机构提请法律诉讼或仲裁;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补充完善。对本合同一切修正、补
第 3 页 共 3 页 充和完善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认可,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日期起至运输完毕,全部运费结清后自行终止。
八、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公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哪些人可诉讼重婚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谁可以重婚罪
一般都要犯重婚行为人的配偶或者受害人。
二、重婚包括哪些情形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 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三、对方重婚无过错方该如何维权
1、重婚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以对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受害人而言,可以向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判决离婚。
2、在离婚时,重婚是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的理由之一。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所以对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受害人而言,在提起离婚诉讼过程中,可以一并提起重婚导致离婚的损害赔偿之诉。
3、可以向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认定重婚者触犯重婚罪,接受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所以对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受害人而言,可以针对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提起刑事自诉,使得重婚者和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受到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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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税收公益诉讼的受理机关是哪里?
有关税收公益诉讼的受理机关是法院,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存在异议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具体情况下可以提交规定的材料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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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重婚诉讼状要如何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重婚诉讼状要如何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重婚诉讼状范本
自诉人(写明基本情况):
被告人(写明基本情况):
案由:重婚罪
诉讼请求:被告人——犯重婚罪,请求人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之规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自诉人与被告人——于——年——月——日结婚,——年——月——日生一子——。初时,两人感情较好,但自1999年开始,两人感情逐渐谈漠。
被告人于——年开始与——非法同居,两人于——年——月——日生私生子——,——于——年——月——日生下私生子。为一无职业的家庭妇女,——年来一直由被告。——还为——购买了——房供自己与——及三个子女居住。与对外以夫妻相称。
在私生子女入读——,——对外宣称——和——的父亲是——,母亲是——。两小孩称——为爸爸。
年——月——日下午——点,自诉人去——处找——,被——伤。——综上所述,被告人——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妇的名义同居,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构成重婚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特向贵院,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人民
自诉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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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者怎么诉讼离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重婚罪可以在离婚后,重婚案件是自诉的刑事案件。重婚是指有配偶的男子或妇女,其配偶尚未死亡,或尚未解除与配偶的婚姻,然后与另一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从而构成重婚。
根据最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第一百八十六条和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重婚案件要达到受理并不被驳回,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由被害人向提出告诉
2、有明确被告人、具体诉讼请求和能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
3、犯罪尚未超过追诉时效期限(对重婚案件来讲,刑法二百五十八条法定了最高刑是有期徒刑二年,因此这个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就是二年)
4、被告人不能是下落不明的。所以你如果发现的时间距离离婚时间还不到两年,赶紧去是可以的,如果超过两年,可能会有困难。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
(二)属于本院管辖的
(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人民受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
(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还应当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第一百八十八条
对于自诉案件,人民经审查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一)不符合本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证据不充分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被告人死亡的
(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七)经人民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小三能诉讼重婚罪吗
[律师回复] 对于小三能诉讼重婚罪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小三能重婚罪吗
如果行为人确实构成重婚行为的,是可以的。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五十八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重婚罪怎样提起诉讼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罪是可公诉可自诉的案件,即受害者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方式控告犯罪嫌疑人,也可以通过向自诉的方式控告犯罪嫌疑人。 重婚罪的案件可自行搜集证据,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自诉案件,要求自诉人出示对方的犯罪证据,自诉人出示的证据往往不能证明被告人犯罪。证明丈夫重婚的证据可以是丈夫与他人领取的结婚证,丈夫在档案中的家庭成员登记表,丈夫与他人举行婚礼的证据,丈夫在亲属、邻里、单位领导面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的证据。这些证据,被害人往往难以取到,可以向公安局报案,提供线索,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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