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有限公司股东得几人?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316人
专家导读 法律规定有限公司股东需要两人以上,这在公司法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特别是对于股东的认定情况,还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来进行投票表决处理,股东在确定后需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负责。
法律规定有限公司股东得几人?

一、法律规定有限公司股东得几人?

有限公司股东必须2人以上,公司的股东有几大类,有一人股东公司,还有多人股东公司;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几种情形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条解读:新《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法条解读:新《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的股东一般是作为公司的投资人或者实际出资人,股东投资的目的在于获得商业利益,在司法实践中,不同类型的公司的股东个数是不同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而造成违法行为。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6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9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法律规定有限公司股东得几人?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3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4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0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3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2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7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3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0****70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5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7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0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4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3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8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4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有限责任公司有几个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一般是两个到五十个股东,如果是单独设立的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不会受到这个人数的限制,股东资格的取得包括原始取得,继受取得还有善意取得的情况。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怎么取得股东资格?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股东是否取得股东资格,何时取得股东资格,取决于非股东何时取得转让股份股东的股份所有权。而股份所有权转移的实现,需要有两个条件,即股份转让合同已经生效;股份交付。股份所有权的转移,首先应该有一个股权转让合同,这个合同应该是一个有效合同。股权转让合同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应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受让人支付对价、公司为受让人办理手续使其取得股权是合同的履行问题。也就是说,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受让人取得股权的前提,受让人取得股权是股权转让合同履行的结果。受让人取得股权,则是通过股份的交付来完成的,即股份的交付是股份所有权转移的标志,或者说股东资格取得或丧失的标志。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属性不同,股份交付的程序也有些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交付,应当区别两种情形: 一种是股东名册登记。新《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登记属于设权性登记,因为股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要求公司履行股东名册登记的,公司根据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将受让人登记于股东名册之后,受让人才能取得公司股权,得以公司股东的身份对公司主张权利。股权转让合同的标的是股权,而股权是股东对公司的权利。在股权转让合同成立之后,其仅在合同当事人即原股东和受让人之间生效,此时,尚不能认定受让人已经取得了股权,其能否取得股权取决于公司的态度,即公司是否认可其成为公司的新成员。而公司的认可在形式上表现为股东名册的变更,即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合同,涂销原股东记载,将新股东(股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登载于股东名册。换言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受让人即使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且合同已经生效,在公司为其履行股东名册登记变更程序之前,尚不能认定其已取得了股东资格,只有在公司股东名册变更之后,新老股东作出了变更登记,才算转让人将股份交付给了受让人,使受让人取得公司股东资格。 另一种是工商变更登记。新《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工商部门的工商登记属于宣示性登记或证权性登记,而不是设权性登记。公司将其确认的股东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公司的确认既已在先,则股东的身份已经确定,股东的权利亦已产生,股东的工商登记仅仅是一种宣示而已。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来源于公司的股东名册登记,或者说,股东的工商登记以公司股东名册登记为基础和根据。 股东名册登记与工商变更登记一般来说应当是一致的,但也可能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应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股东资格。在公司内部关系,股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股权权属纠纷时,应根据公司股东名册登记内容来确定股东资格,当事人不得以工商登记的内容否认公司股东名册的登记。在公司外部关系,公司债权人、工商管理部门或其他第三人因某种原因须追究公司股东责任时,可根据工商登记的内容来确定作为公司股东的责任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最少几个股东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对于股东人数最低限额的要求,不包括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要求,因为对国有独资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别规定。若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中对股东人数的要求有不一样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要几个人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对于股东人数最低限额的要求,不包括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要求,因为对国有独资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别规定。若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中对股东人数的要求有不一样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成立有限公司必须要几个股东?
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并没有明确规定要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股东,一个股东也可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但是如果需要有股份的有限公司的话,股东必须在两个以上。只有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才能够进行成立。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朋友在某件股份有限公司入股多年了,现在也算是个大股东,现在他发现有下属随意转让给不会打理的人,请问我的朋友作为一名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禁止这个行为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能限制定股权转让吗?
[律师回复]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合同双方违约的事情时常发生,尤其是迟延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如: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对于这种情形,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迟延履行的一方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合同双方违约的事情时常发生,尤其是迟延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如: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对于这种情形,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迟延履行的一方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这就涉及到两个问题,即合理期限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他们的期限分别如下:
1、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即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解除权行使的期限分两种情形。一是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是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对于上述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公司股东退股
[律师回复] 有限公司股东退股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
一、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三、解散公司
从公司法的规定分析,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等同于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
1、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据该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公司可以解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可见,当公司在依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实际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2、特殊情况下股东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该条款的设置目的在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但是在实践中该法条的解释和适用很难把握,必然会遭遇如何解释和适用该法条的问题。如,什么样的情形才能算“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什么情形才符合“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其他途径”到底是哪些等。尽管如此,该项条款在股东在面临公司僵局时的强制性退出提供了一个新的法律救济方式。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转让有几种情况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股份的转让是错误的说法,只有股东股权的转让,前者是错误的说法。在有限责任公司之间,股东股份的转让有四种情况,都是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才能转让的。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法律规定有限公司股东得几人?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