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疫情期间可以延迟还贷吗?
疫情期间可以延迟还贷,《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中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二、因疫情未能及时还款进入征信吗?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中,明确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这意味着,上述人员在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
三、借款企业能否要求减免疫情期间利息或延期还款?
借款企业不得以新冠肺炎疫情为由主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要求减免疫情期间利息或延期还款。
《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做好受困企业金融服务。各银行保险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明确提出各地方银行、保险机构应大力扶持因疫情受困企业生产、经营。据此,部分借款企业提出“能否免于支付疫情期间借款利息”以及“疫情期间能否迟延还款”的问题。
在疫情还没有彻底被控制住之前,疫情重灾区的企业还是不能正常的复工,再加上很多自由职业者,因为此次疫情的冲击可能也面临着失业的境地,问题的关键在于延迟还贷以后,当事人还是得面临偿还贷款的这个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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