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赔偿多年后追偿可以吗?
1、如果双方是自愿、平等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从法律层面上讲,是允许的。事后一方反悔,提出新的或更高的要求,双方可以再次协商。如果另一方提出已于上次协商处理完毕不再理会,反悔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如果反悔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事由,法院不会支持反悔方的要求,直接驳回诉讼请求。
2、如果私了时出现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以后向法院起诉,一般会被支持。举个简单例子,受害人以为伤得不重,当场与肇事方私了,收取了少量的外伤处理医疗费。后在医院检查时发现,已经造成骨折,构成伤残,需休息三个月以上。此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允许反悔,否则,显失公平。
3、如果双方明确约定,私了但保留追偿权,交通事故赔偿后对方还可以在追偿吗属于民事私权范围,只要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可撤销等情形,一般认为是可以的,且有效。
增驾不能异地办理。驾照增驾必须要有想要在那里增驾的本地户口,而且驾照发证机关也得是当地的关系。如果不是本地户口和本地驾证关系的话,不予办理,得转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办理增驾需符合以下条件:
第十四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赔偿是否可以追偿原则上是可以的,但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是根据原则推导出来的,如果双方在发生事故之后,对于赔偿的问题有协商,并且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应当认定为是有效的,自然可以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