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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力缴纳税款构成逃税罪吗
不构成,法院上只有逃税罪之说,逃税罪必须是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如果没有上述行为的,不构成逃税罪。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
逃税罪违反了国家的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破坏了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
2、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以及扣缴义务人采用上述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修正案(七)》对“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具体数额标准不再作立法具体规定,由司法机关根据复杂的实际情况作司法解释并作出适时调整。多次逃税数额较大未经处理的,按累计数额计算。修正案还规定,对逃税,竟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处罚的除外。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包括个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逃避履行纳税义务,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因过失造成欠税、漏税的行为,不构成逃税罪。
拒不申报税款构成逃税罪,而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该犯罪主体的主观表现为故意,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具有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
逃税罪要求行为人有欺骗税费的行为,逃税的行为对于国家而言会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所以对于行为人应当严格处罚,税收是国家的主要财产来源,如果有偷税漏税的行为,必然会影响到国家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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