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可构成逃避缴纳税款罪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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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这是最常见的一种逃避缴纳税款方式。2、私设“小金库”,建立账外账。3、多行开户、隐瞒收入。4、假借发票、偷漏税款。5、销毁、隐匿账簿,瞒天过海。6、多列支出,少列收入,以假乱真。7、虚假纳税申报。8、以种种借口骗取减免税来逃避缴纳税款。
哪些行为可构成逃避缴纳税款罪

依法纳税可以说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有的时候看到自己每次缴纳的税款都比较高,可能此时就不太情愿了,在这种情况下有的人就会作出一些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需要注意这样的行为在我国是可能会构成逃避缴纳税款罪的,那具体来说实践中哪些行为可能构成逃避缴纳税款罪呢?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行为可构成逃避缴纳税款罪

司法实践中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而每种行为又往往含有若干具体的逃避缴纳税款方法,常见的有:

1、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这是最常见的一种逃避缴纳税款方式。

2、私设“小金库”,建立账外账。

3、多行开户、隐瞒收入。

4、假借发票、偷漏税款。

5、销毁、隐匿账簿,瞒天过海。

6、多列支出,少列收入,以假乱真。

7、虚假纳税申报。

8、以种种借口骗取减免税来逃避缴纳税款。

二、逃避缴纳税款罪应当如何认定

1、要注意区分逃避缴纳税款与漏税。

漏税是指纳税人(包括扣缴义务人)并非故意,没有依照税法规定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的行为,是一种一般税务违法行为,应由税务机关责令其补缴漏缴的税款,并加收滞纳金;逃避缴纳税款则是一种故意行为,行为人目的明确。从性质上看,逃避缴纳税款性质要比漏税严重得多,逃避缴纳税款情节严重,符合规定的逃避缴纳税款罪的条件的,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要注意区分逃避缴纳税款与避税。

所谓避税,是指采用合法手段减轻或者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广义的逃税包括逃避缴纳税款与避税。逃避缴纳税款与避税虽然都是减少或者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但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不同:避税是在纳税义务发生前采取各种合乎法律规定的方法,有意减轻或者免除税收负担的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是符合立法意图的,如利用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经济特区投资,有些则是钻税法不够完善的空子;逃避缴纳税款是发生纳税义务后,采用非法的手段减少或者不履行纳税义务,在任何情沉下,逃避缴纳税款都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对于钻法律空子的避税,只能通过不断完善税收法律的方法来防止;对于逃避缴纳税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打击、是减少逃避缴纳税款犯罪的重要手段。

3、要注意区分一般逃避缴纳税款行为与逃避缴纳税款犯罪。

本条明确规定了逃避缴纳税款犯罪的定罪标准,这是区分一般逃避缴纳税款行为与逃避缴纳税款犯罪的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本条对单位逃避缴纳税款犯罪与个人逃避缴纳税款犯罪的定罪数额标准没有作分别的、不同的规定,主要是因为规定了逃避缴纳税款的比例和逃避缴纳税款数额的双重标准。因此,和其他单位犯罪数额标准一般高于个人犯罪数额标准不同,单位逃避缴纳税款犯罪与个人逃避缴纳税款犯罪的定罪数额标准是一致的。

我国规定的税务方面的犯罪也是很多的,其中就包括了逃税罪、偷税罪以及这里解释的逃避缴纳税款罪,但针对不同的犯罪实际的表现形式不同,自然规定的量刑处罚也是不太一样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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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为人必须有实际的逃避行为。这是该罪能否成立的关键所在,根据法律规定、逃避行为是专指转移财产和隐匿财产,如转移开户行、提走存款、运走商品、隐匿存货等,如果不是将财产转移或隐匿,而是欠税人本人逃匿起来、则不构成本罪。此处必须明确,行为人实施的“逃避”行为要与“欠税”行为存在着必然因果联系。即“逃避”就是为了“欠税”。至于孰先孰后,并不十分重要。实践中有的行为人实施的“逃避”行为在法定的纳税期限届满以后,也就是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欠税”条件以后;有的行为是先转移资产,而后欠税,这两种情况都不影响本罪成立。如在纳税期内就能及时确认行为人转移、隐匿财产,企图逃避欠税,如何处理呢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部门可令行为人提供纳税担保;如其拒绝,可对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3、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这是行为人的犯罪目的,也是本罪所要求的客观结果。税收实践中的欠税是时常发生的,对于拥有纳税能力而故意欠税者、依据《税收征管法》第27条,税务机关可采取强制措施,如通过银行从其帐户上扣缴税款,或扣押、查封、拍卖其财产抵缴税款。所以,只要欠税人拥有相当数量的资金和财产,所欠税款是可以追缴的;但如行为人将资金和财产转移、隐匿,所欠税款就难以追缴,给国家造成损失。所以逃避追缴欠税罪是结果犯,只有造成“欠税无法追缴”的事实,才能成立该罪既遂,如果行为人尽管采取了逃避的行为,但其转移或隐镀的财产最终还是被税务机关追回,弥补了税款,则构成本罪未遂形态。
4、无法追缴的人税数额需达法定的量刑标准,即1万元以上。该罪是结果犯,如果不足一万元,即便具备前述要素,也不构成犯罪,这里的数额指税务机关无法追回的欠税数额,亦即国家税款的损失数额,而非行为人转移或隐匿的财产数额,也不是行为人的实际欠税数额。这三个数额有时是同一的,有时是不同一的,必须准确把握。无法追缴的欠税达不到法定数额的,由税务部门依法作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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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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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相关知识:房产税注意事项

一、人均面积作为征税的衡量标准。按人均居住面积为标准,超过了平均居住面积,就得缴纳房产税。人均房屋使用面积越大,税率越高,可实行累进税率制度。另外,要规定相应的减免制度。

二、房产税应该有合理的用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因此,所征收的房产税应该用于当地教育条件的改善、社区设施的改进或道路、桥梁的改造等等。这样有利于房产税的征收,防止逃避税收的现象,同时,也能通过税收来抑制房价的快速上涨。

三、对于长期空置的房子,明显具有投机性色彩,故而可以提高房产税的税率。这样,能有效避免房产投机。

四、将该税种划归为地方税种。一方面比较符合历史习惯和国际惯例,另一方面,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可以激发地方政府配合政府进行房价控制,有利于房价的稳定。
涉嫌逃避追缴欠税罪怎么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涉嫌逃避追缴欠税罪怎么申请取保候审问题解答如下, 涉嫌逃避追缴欠税罪怎么申请取保候审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取保候审也称保释,对于符合申请取保候审条件的,首先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然后,经办案机关审查后,同意取保候审的,申请人需向办案机关提供相应的担保:一种是提出保证人担保。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另一种是提供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且会根据不同的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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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期内逃避缴纳税款如何进行处罚?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纳税人在纳税期内存在主观故意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属于违法需要受到严厉的处罚,情节严重金额较大的,构成逃税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具体处罚量刑标准以逃税认定金额标准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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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没钱缴纳逃税罪的罚金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没钱缴纳逃税罪的罚金如何处理
我国《刑法》第5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的规定,《刑法》第53条规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
综上,无力缴纳罚金,符合法律的规定,可以分期缴纳,却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如何区分逃税和避税?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偷税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
按照新的《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偷税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伪造、变造、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
二是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三是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
四是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比如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等。
逃税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的行为。
这种行为有以下特征:纳税人必须有欠缴税款的事实,即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没有按时缴纳税款。同时,纳税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并且这一行为产生了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缴所欠税款的后果。
这种行为与偷税不同。偷税是纳税人采取隐匿事实、伪造账目,隐瞒应该缴纳税款的数额;逃税是纳税人承认应纳税额,但采取转移、隐匿财产的手段,隐瞒缴纳税款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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