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血检后找关系行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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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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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进行醉驾血检时找关系是没有用的,在发生了醉驾后无论哪一个环节找关系都是行不通的,因为国家在近几年也是不断的驾照对酒驾和醉驾的处罚力度和查处力度,其目的也是为了让驾驶员从根本上重视和提高驾驶安全意识,从而减少和保障对行人和自身的伤害事故。

醉驾血检后找关系行吗?

一、醉驾血检后找关系行吗?

如果进行醉驾血检时找关系是没有用的,在发生了醉驾后无论哪一个环节找关系都是行不通的,因为国家在近几年也是不断的驾照对酒驾和醉驾的处罚力度和查处力度,其目的也是为了让驾驶员从根本上重视和提高驾驶安全意识,从而减少和保障对行人和自身的伤害事故。

二、相关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当驾驶员在饮酒后也是不能继续驾驶车辆的,因为饮用了酒精后也是会给自身的操控和判断力造成一定的影响的,所以说为了更好的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公民的生命安全也是严禁出现酒驾最佳的行为,如果在发生了酒驾醉驾被交警部门查处后,也是需要立即进行血液检测来判断具体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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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血检找关系能改吗?
肯定是不能够找关系更改的。因为当事人醉酒驾车之后,公安机关对他的血液进行抽样调查之后,很快出了结果就会上传到对应的数据库里面,那么当事人根本就不能够找关系来更改,就算当事人可以找到关系更改,那么只能够证明当事人和他找到关系,更改血液样本的人,都要接受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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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我们单位的领导因为酒驾现在要送到武汉去检查,所以我想知道对于醉驾血检找关系能改吗
[律师回复] 以下是对于醉驾血检找关系能改吗的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询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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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醉驾血检找关系能改吗
醉驾血检找关系也不能更改的。公安部有明确规定,如果不是因为鉴定单位违规操作等原因,个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不予采纳。所以不能提出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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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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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醉驾血检后找关系行吗?
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的工作、学习过程中都可能会遇到很多的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了。如果您现在正在面临着喝酒醉驾血检后找关系行吗?的法律问题,需要通过法律的武器来帮助您的话,可以了解本篇文章中的法律知识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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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醉酒驾驶检察院找关系可行吗
[律师回复] 1、不行,没有用处
2、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3、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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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血检复检申请书书写
[律师回复] 一是血液的保存期限有限。侦查机关对血液的保存期限为3个月,对于只能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危险驾驶案件来说,有些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往往距案发已经4至5个月,因此当醉驾人员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异议时,血液样本已经不能反映当时情况。二是血液抽取量有限。在对醉驾嫌疑人进行首次血液鉴定时,抽取的血液量一般能够支持作两次血液鉴定。如果嫌疑人在每个阶段都提出重新鉴定,案发当时抽取的血液量将会消耗完毕或达不到重新鉴定量的要求。三是会出现血液鉴定结果差异较大的情况。血液作为鉴定标的物,不论是在抽取还是保存过程中,可能存在挥发或中和等情况。因此会出现 第一次血液鉴定时,达到醉驾标准,即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而重新鉴定的结果往往低于首次鉴定值20至30毫克100毫升,这就有可能出现犯罪嫌疑人在 第二次鉴定的时候,达不到醉驾标准。一般情况下不得进行重新鉴定,如确有必要进行重新鉴定,只能以一次为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46条规定,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 2.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3.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 4.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 5.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6.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对于醉驾案件,一般情况下应当驳回申请人的重新鉴定申请,同时告知其理由。如果确实存在上述情况需要重新鉴定,因为血液鉴定的特殊性,应当以一次为限,而且在重新鉴定时,应当做好全程录音录像工作,以保证鉴定意见的真实性、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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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醉驾血检后找关系行吗?
找关系也是不行的。因为当事人醉驾之后是由我国的公安机关对当事人的血液进行抽样,抽样之后就进行化验,化验之后,很快就能够在机关拿到化验结果,只要是他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我国规定的100ml中有80mg的酒精,那么他肯定就是构成醉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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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血检找关系能改吗,找人把醉驾改成酒驾犯法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醉驾血检找关系能改吗,找人把醉驾改成酒驾犯法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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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你好 醉驾血检93拘役一个星期已满 找不到担保人 看守所会放人出来吗?
[律师回复]
1、问题所描述的情形,如果是经检查,认定机动车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70毫克,已经构成严重的醉酒驾驶的情形,无论是否造成交通事故,依法均应以刑法133条追究醉驾的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鉴于司法实践之中的认定醉驾的标准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以上,问题的情形却已达到170,人民法院在运用自由裁量权时,会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极可能是上限的处罚。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机动车醉酒驾驶的是机动车,除了追究刑事责任外,还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如果醉酒驾驶的营运车辆,除了追究刑事责任外,还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2、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A、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B、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C、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D、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33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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