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了没在一起住离婚财产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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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领证了没在一起住的情况下,离婚财产也是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夫妻离婚的,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后处理的,具体情况协商而定。
领证了没在一起住离婚财产怎么办?

一、 领证了没在一起住离婚财产怎么办?

按照公平平等的方式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对于已经领证的夫妻来说,已经形成了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以在离婚时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的,但如果双方没有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对于各方所有的财产来说,是不需要进行分割处理的,具体情况可以由司法机关判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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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居住证多久能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昆山居住证办理30个工作日可以拿到。 昆山居住证办事指南: 一、申报材料 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办理居住证时须填好《苏州市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住房租赁合同或单位租房证明)。 3、不满49周岁的已婚女性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昆山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携带未满16周岁子女的,还应当出示子女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申领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将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本人姓名的房产证、半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就业或就学等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其他证明等)。 二、收费标准:无 三、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各地受理点主要是派出所或者社区警务室,具体以属地派出所通告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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