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离婚维权财产分割怎样办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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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残疾人员在办理离婚维权财产分割时,也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公平分割原则进行办理。我国的民法典律中,对残疾人员为进行特殊说明,在分割财产时,应公平的进行办理。当事人员也可以协商办理,解决这类婚姻财产的分配办理。

残疾人离婚维权财产分割怎样办理

一、残疾人离婚维权财产分割怎样办理

目前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并没有对残疾人一方给予特殊照顾。在残疾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残疾人的利益。无论是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还是残疾人之间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就共同财产分割协商解决。

1、无论是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还是残疾人之间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双方协商解决,即由双方协议决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体现民事主体之间的自由意志。

2、如果双方不能就共同财产分割协商解决的,则应当按照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1)在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如共同财产的多寡、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双方的健康状况、谋生能力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残疾人可以适当多分;

(2)在双方均为残疾人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残疾程度较重或条件较差一方的利益。残疾程度以及自身条件的不同对残疾人离婚后是否能够保持较好的生活状态具有很大影响,因而通常情况下,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对残疾人一方或者残疾程度较重、条件较差的一方给予照顾。

当然,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什么?

1、确定分割的原则和标准;

2、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义务较多的,可以要求补偿,多分些财产;

3、对方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4、离婚后一方生活有困难,可以从帮助的角度多分些财产;

5、跟子女的一方、妇女一方,在分房、财产可适当照顾;

6、财产分割最好找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人或律师做中证人,主持分割。

要区分所分割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分割按份共有的财产是财产共有的按已有的份额进行分割,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是财产共有人先确定每个财产所有人的份额,后按确定的份额进行分割。其次,产权必须明确、清楚。再次,协议书内容要符合均等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另外,对不宜分割或分割有损其价值的财产,协议当事人可采取折价补偿等方式处理。共有财产分割后,当事人一方要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若该财产与其他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分配使用的,其他原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分割时应积极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进行办理,保护自身的实际合法权益。办理时属于个人财产的,在离婚时不与共同分割。相应的个人所得的财产、继承、股份等财产不予进行分割,当事人可以列举说明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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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之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残疾赔偿金属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故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个人财产。
第二种意见认为,残疾赔偿金系对受害人受伤致残后劳动能力丧失导致的收入减少的赔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故残疾赔偿金中的部分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计算出共同财产部分后再平均予以分割。律师说法:残疾赔偿金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赞同
第二种意见,具体理由如下所述:
首先,要分析残疾赔偿金的性质。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及第二十五条“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之规定,可以看出,该解释对残疾赔偿金采取的是收入丧失说,即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伤致残后劳动能力丧失导致收入减少的赔偿。
其次,要理清残疾赔偿金的分割。如前所述,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伤致残后劳动能力丧失导致收入减少的赔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害人的收入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并不是残疾赔偿金全额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的一次性赔偿,只有在受害人致残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具体数额才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残疾赔偿金中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计算方法为残疾赔偿金年平均额乘以受害人致残后至夫妻离婚时的具体时间所得出的数额,计算出共同部分后再予以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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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无固定性收入,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1-2级)残疾人发放特殊生活补助,农业户口每人每月补助60元,非农业户口每人每月补助80元。
2、城乡重度残疾人凭《残疾人证》,由所在区、县(市)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每年100元)。
3、农村残疾人、残疾人家庭的未成年子女不承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费用。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家庭,每月每户减免6吨水费、10度电费、6立方米天然气费、8元有线电视费,钢瓶液化气按每瓶85元的价格供应。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本人申请办理公证的,减半收取公证费。
6、持有《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成年人80元,其中个人缴纳16元,财政补助64元;18周岁及其以上居民300元,其中个人缴纳60元,财政补助240元。
7、散居城市的重度残疾人,其本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30%。
8、中轻度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可在居住地社区申请居家托养救助服务,经区县(市)残联审批通过的,区和长沙县按不低于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为受益对象提供居家托养服务,浏阳市、宁乡县按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的标准为受益对象提供居家托养救助服务。
9、农村残疾人申请宅基地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安排宅基地并免收规划费;拆房建房的,国土部门免收代办服务费。 城市规划区内农村残疾人家庭自建自住住房的,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
10、无房的残疾人家庭首次购买二手住房的,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免收购买方应交的手续费。对农村残疾人免收房屋、宅基地权证工本费。1
1、对纳入政府危房改造项目进行了危房改造的残疾人家庭,市、区县(市)残联分别给予每户1000元的资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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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申请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经市残联纳入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计划批准后,按每户不超过4000元的标准补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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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出行愿望的残疾人自愿申请办理爱心IC卡,凭卡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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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可以分割赔偿金吗?
[律师回复]
一、残疾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在回答“残疾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之前,先看看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顾名思义,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平等的享有处分权、处理权,离婚时平均分割。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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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机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公积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之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以上仅仅是对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列举。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复杂的情况,夫妻共同财产在认定时有一定的难度,其他财产也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残疾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国《婚姻法》第17条虽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相关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享所有权和支配权,但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之所以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及伤残赔偿等费用归个人所有,是因为这些费用带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是伤者以身体健康为代价而获得的,而且是用于保障其必要的康复和生活的基本费用,与通过劳动获得的收入有着本质的区别。残疾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由于法律对此明确作出了规定,因此残疾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残疾赔偿金离婚可以分割吗残疾赔偿金离婚可以分割吗依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残疾赔偿金是由于一方身体权受到伤害而得到的赔偿,具有一定的人身权属性,并且残疾赔偿金是为解决受害方以后生活的一种赔偿,因此法律规定残疾赔偿金属一方个人财产,尤其残疾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上述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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