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是不符合刑法,交通肇事逃逸和不逃逸的规定是需要确定交通肇事是否当事人存在着逃避法律责任的这样一种情形,一般情况下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就不属于逃逸的这种状况,而且逃逸和不逃逸带来的后果就是关于刑法处罚的力度,如果存在逃逸的话,肯定是从重处罚。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二、其他法律规定,
总之,理解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情况有哪些的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
当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第一时间我们就应当报警,然后由工作人员送往医院来救助,还有一些情况就是现场的责任划分,我们都要予以积极的配合,而不是积极的逃避这样的一种责任,否则的话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的情形,对于我们自己来说是非常不利的,会在刑罚量刑的时候加重考虑。
在日常生活当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积极的救治相关的受伤的人员,并不是一味的逃避自己的责任,要知道在法治国家当中,任何的人员都不能够逃避自己责任,成功肯定是会被追究责任的,所以逃逸的这种状况是坚决不能够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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