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交通事故既然都已经导致受害者伤残了,肯定车损程度也是比较严重的,发生这种严重的交通事故不能不打电话告知保险公司,最后处理完了的情况下直接到保险公司走理赔程序,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也要到现场进行勘查的,不及时报案的保险公司也不会理赔。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