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亲死亡儿子和后妈怎么分割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关于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划分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知识产权等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继母有一半的继承权,二者有一半的继承权。
公民死亡后,被继承的房产属于该公民个人房产的,应由该公民的妻子(须为依法登记)、父母、子女共同继承,原则上应平均分得。
1、被继承的房产属于该公民和妻子共同财产的,除妻子应得一半外,剩余一半由该公民的妻子、父母、子女共同、平均分割。
2、房产分割时,房屋是难以分割居住的,可通过经济补偿方式进行分割。如果是婚后财产,继母有一半,子女分另一半,婚前财产归个人。父亲去世,继母和儿子同样有继承权,属于父亲生前的个人财产,儿子和继母共同平均分割,和继母的婚后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作为遗产,儿子和继母共同平均分割,另一半属于继母的一般平均分配。只分配父亲遗留下的财产,不能够分割继母与父亲的共同财产和继母的个人财产。
二、必须先确定一下你父亲的遗产范围
“家庭财产”并不等于你父亲的遗产。你父亲与你继母结婚时间之前的财产,无疑是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属于遗产范围;你父亲与你继母结婚后获得的财产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只享有一半;你们子女出资添置的财产属于子女的。确定你父亲的遗产范围之后,由你继母、子女、以及你父亲的父母(如果还健在的话)共同继承。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分配属于两人婚后共有财产。再婚前的个人财产归登记人个人所有,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
三、《民法典》对于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划分有具体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综上所述,如果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私有财产,不参加分配,财产分配,首先应当确定财产范围,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应当平均分配,父亲死亡,妻子和父亲各得一半,剩余一半,由继母和子女平均分配,房屋不能分割的,可以采用经济补偿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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