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价格如何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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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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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我国国有股东在转让上市公司的股价时,相关的价格在转让时应按照30日内的股价不低于90%进行转让。我国的股票发行和相关的监理机构对这类事件进行监督,办理这类股票的转让,合法的维护我国国有资产的流失。
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价格如何确定

一、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价格如何确定

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经批准不须公开股份转让信息的,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为准,下同)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确需折价的,其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

存在下列特殊情形的,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按以下原则分别确定:

(一)国有股东为实施资源整合或重组上市公司,并在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完成后全部回购上市公司主业资产的,股份转让价格由国有股东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该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估值结果确定。

(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在其内部进行协议转让且其拥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和上市公司中的国有权益并不因此减少的,股份转让价格应当根据上市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合理的市盈率等因素合理确定。

二、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针对国有股价评审时发生的问题,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相关的国有公司的股价不可以人以降低,对我国的相关国有资产造成流失。相关的公司股东和公司执行者在转让这类股份时,应积极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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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⑥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⑦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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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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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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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过户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  二、股权继承: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首先需要查看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是否有作出约定,如果没有作出规定,则继承人对股东资格享有法定继承权。  
2、继承公证除了提交一般财产继承的材料外,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出资证明;  
(2)股东名册;  
(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5)公司资产的评估报告。  
3、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股票继承:  
1、继承公证:  需提供的材料参见前面房产继承的继承公证;  
2、凭继承权公证书到证券营业部办理股票过户手续:  如果继承者从未开立过股票账户,应先开立账户,如果不想另行开户,可通过卖出所继承的股票兑现为资金,然后以取出现金的方式。  四、存款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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