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6日,刘某到某公司从事装配工作,双方既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给刘某缴纳社会保险。仅仅过了5天,刘某在工作时左手拇指就被千斤顶砸伤,住院治疗6天后诊断为左拇指远节指骨开放性骨折。虽然之后刘某被认定为工伤十级伤残,但麻烦才刚刚开始。刘某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公司要支付刘某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合计10.2万余元。然而,公司不服这个裁决,起诉到法院,请求无需支付这些费用。
本案的争议点主要有两个,一是公司应不应该支付刘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损失,二是刘某请求支付的待遇项目和数额标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坚称和刘某只是临时劳务关系,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这就给案件带来了很大的难点,证据方面似乎不够清晰,法律适用上也存在疑问,公司的耍赖让刘某本就艰难的维权路更加坎坷。
陈建平律师接手此案后,精准把握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他通过提交详实的书面答辩状,清晰地梳理出事实和法律依据,明确指出公司没给刘某缴纳社保,就应该承担全部工伤待遇的法律责任。在待遇数额计算上,陈律师严格对照省级统筹标准,仔细核算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由于被告没有到庭,陈律师的专业书面意见就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有效弥补了庭审缺席的劣势。
最终,法院全部支持了仲裁裁决金额,判决双方解除用工关系,公司支付刘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损失合计10.2万余元。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陈建平律师在劳动工伤案件处理上非常细心和专业。他能在复杂的案情中精准把握关键证据,准确适用法律。面对用人单位的耍赖,他通过清晰的书面表达和准确的数额计算,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他这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做事风格,让委托他的劳动者们感到踏实和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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