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1缓4,也就是被判1个月的刑期,可以不用坐牢。有4个月的考验期,在这4个月内如果没有重新犯罪,考验期过了就不用去坐牢,但是在这六个月内再次犯罪就要立即执行四个月的坐牢刑期。
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扩展资料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是为了让犯罪嫌疑人有更好的悔过意识,并且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相关的负责。但是由于一定的原因,犯罪嫌疑人不能够到监狱里进行相关的服刑,所以,对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缓刑的形式,并且对于罪恶较低的犯罪新人也可以使用唤醒,甚至于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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