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对财产分割反悔的话可以请求撤销,但必须要满足法定条件,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双方在民政局离完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但是审理归受理,如果没有发现双方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就会驳回诉讼请求,维持离婚协议的效力。
《民法典》(开始实施)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因为《离婚协议书》涉及到人身关系,协议一切内容的生效履行是以双方离婚为前提,双方不办理离婚登记,其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也就无从谈起。它并不等同于普通的合同关系,并不是说签了字就生效。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不具备合法夫妻身份关系的当事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离婚时应先验明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没有《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表明其无合法的婚姻关系而立不能确认其夫妻身份,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夫妻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其他有关离婚的事宜,包括离婚后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的处理,夫妻可以在自愿离婚的前提下,本着互谅互让、好聚好散的精神,共同协商,妥善解决。
3、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离婚事关婚姻家庭关系的重大变更,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对离婚行为而言,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进行登记离婚。
4、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实际上,要撤销离婚协议书当中财产分割方案的话,如果说反悔的时候还没有到民政局去办理离婚证,这就很简单了,这份离婚协议书还没有正式生效,就财产分配的部分双方还能重新协商。如果已经离婚,无缘无故的财产分割方案也不能轻易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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