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合作或者知识产权交易中,双方往往会签订合同。有时候,合同里会约定如果以后因为知识产权方面的事情起了纠纷,要去哪个地方的法院打官司。那这种双方约定管辖的情况到底有没有效呢?这可是很多涉及知识产权案件的当事人关心的问题。因为一旦约定无效,可能就得去自己不太方便的地方诉讼,增加时间和经济成本。接下来就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知识产权案约定管辖的法律依据
依据《民事诉讼法》,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知识产权案件作为财产权益纠纷的一种,自然也适用该规定。比如甲乙双方在知识产权许可合同中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的法院管辖,只要该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就是有效的。
二、判断约定管辖有效的条件
1.形式上要书面。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来约定管辖法院,口头约定是不行的。例如甲乙两家公司在知识产权转让合同里专门有条款写明管辖法院,这就是符合形式要求的。
2.选择的法院要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前面提到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这些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才可以被选择。要是随便选一个和纠纷毫无关联的法院,那约定就可能无效。
3.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有些知识产权案件有特定的级别管辖要求,比如涉及发明专利的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约定由基层法院管辖,那这个约定就是无效的。
三、常见的无效约定情形
1.约定不明。比如只写了由某地法院管辖,但该地有多个法院,不清楚具体是哪个,这种约定就容易被认定无效。
2.违反专属管辖。知识产权案件中,有些有专属管辖规定,像涉及知识产权的不动产纠纷,应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若双方约定了其他与不动产无关的法院,就违反了专属管辖,约定无效。
四、约定管辖有效的好处
对于当事人来说,约定管辖可以让自己选择更方便的法院,节省时间和成本。比如一家企业在本地和外地企业有知识产权合作,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以后万一有纠纷,在本地打官司就更便利。而且约定管辖可以增加诉讼结果的可预测性,因为当事人对约定的法院的司法环境可能更熟悉。
知识产权案约定管辖是否有效确定之后,后续还可能面临很多问题。比如确定了管辖法院后,在诉讼过程中对方可能会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在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也会有各种状况。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来应对。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知识产权案件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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