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还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两个人,在结束关系的时候所收取的彩礼是可以退还的。
如果两个人没有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面也就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收取的彩礼,在两个人决定结束双方的关系的时候,给出彩礼的一方是有权利对彩礼进行回收的,对于所收取的彩礼,收彩礼的一方没有用来买嫁妆或者没有用其他的方式给付出彩礼的一方进行退还的,在一般正常的情况下是可以退回的。在我国只有在婚姻登记机构领取了结婚证才是法律上面所说的合法夫妻,如果没有办理结婚证,仅仅只是举行了婚礼的,这样的情况下也不能按照合法夫妻对待处理。在法律的规定中收取彩礼的前提是必须以结婚为目的,如果收取了彩礼,但是没有进行婚姻登记,那么彩礼是需要退还的。
2.在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婚姻问题的解释当中,有具体的规定提到,对于彩礼的问题,如果满足以下所提到的这几种情况,是可以进行退还的。
(1)在把彩礼给到对方之后,两个人并没有依据法律到婚姻登记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彩礼的对方如果要求对方进行退还彩礼的对方要无条件的进行退还。一般情况下,给彩礼的一方都是为男方,男方在给彩礼的时候,目的是非常明确的,是要为了进行结婚。彩礼在十字上面是属于一种财产的赠与,而赠与的目的是为了达到双方结婚的目的。所以在给完彩礼之后,如果双方没有去婚姻登记所进行结婚登记的,在法律上面两个人就不会存在婚姻关系,赠与的关系也就理应不存在,所以只要两个人没有办理婚姻登记,要求退还彩礼就可以退还。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男方在给了彩礼之后,两人进行共同生活,但是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因为在我国的婚姻法当中是不认可事实婚姻的,事实婚姻在法律上面是不受保护的。双方在没有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下进行同居生活,无论时间的长短,给彩礼的一方如果确定双方关系已经破裂了想要要回彩礼的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退还彩礼的,但是在共同生活当中已经把部分的彩礼给使用掉了,对于被使用掉的这部分彩礼是可以不退还的。
(2)再把彩礼给到对方之后,两个人在婚姻登记机构进行了结婚登记,但是,进行结婚登记之后,两个人并没有进行共同生活。对于这样的情况,如果两个人离婚了,给彩礼的一方要求对方退还彩礼,对方也是要无条件的进行退还。因为在我国合法的夫妻在进行婚姻登记之后,还要进行共同生活,如果夫妻之间进行了婚姻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在法律上面,看来是没有存在夫妻感情的,对于没有夫妻感情的两个人,离婚要求退还彩礼是必须要退还的。
(3)再把彩礼给到对方之后,两个人进行结婚登记成为夫妻,并且也进行了共同生活存在一定的夫妻感情,但是后面又发生了离婚的情况,如果因为支付彩礼而导致给彩礼的一方生活上面产生的困难的,这样的情况下要离婚的时候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对方也是要进行返还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结婚了没有领证也代表着双方没有合法的进行登记,而对于此行为作为男方是有权利让其退还所有给予的财和物品,所以,对于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任何事情都是有法定依据的,只要违反就必定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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