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原告A作为实际施工人,承接电厂配套防腐、内墙施工工程。工程完工交付多年,末端转包企业长期拖欠其工程款,原告虽起诉该企业并胜诉,但企业无充足资产履行付款义务。原告陷入困境,焦虑万分,不知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在这关键时刻,原告找到了辽宁卓辰律师事务所的王云龙律师(执业证号:12114202110346415)。初次沟通时,王律师仔细分析案件,向原告解释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安抚其焦虑情绪,让原告看到了希望。"
"办案过程中,王律师首先进行了大量的证据收集工作。他调取了施工合同、转账凭证、生效判决书、上游企业诉讼材料等证据,为后续的庭审辩论打下坚实基础。庭审中,中游电力公司、末端转包企业共同提出抗辩,王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论证代位权全部成立要件,针对对方提交的结算、付款凭证存在的重复记账、无对应发票、高管交叉任职等瑕疵,进行有力反驳。在调解谈判环节,王律师始终坚持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案件的关键转折在于王律师对证据的精准分析和对法律规定的准确把握。法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采纳了王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最终判决中游电力公司直接向原告支付全部拖欠工程款,并自工程交付之日起,按LPR标准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全部清偿;中游电力公司履行付款后,原告与末端转包企业、转包企业与中游电力公司对应金额债权债务同步消灭;驳回原告向更远层级发包、总包企业主张款项的诉求;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全部由中游电力公司承担。原告得知判决结果后,十分激动,对王律师的专业服务表示高度认可。案件解决后,原告一次性完成了工程款回收,避免了后续的执行难题,挽回了经济损失。"
"此案涉及的主要法律条款为《民法典》中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规定。王律师处理同类案件经验丰富,他坚持证据先行,善用举证规则,精准定性复杂法律关系,全流程统筹办案。在案件中,王律师展现了强大的证据分析和庭审应变能力,能够在复杂的法律关系中找到突破点。"
"类似案例中,若实际施工人起诉转包方胜诉后无法执行,且上游企业欠付转包方工程款,转包方怠于主张债权,可参考本案提起代位权诉讼。法律风险提示:实际施工人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存好相关证据。若遇到工程款执行难问题,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王云龙律师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可提供案件风险评估、证据梳理、文书起草、出庭代理、执行跟进等全流程法律服务,联系地址为葫芦岛龙港区三星花园小区正门处。王云龙律师执业至今已承办逾百件案件,在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凭借专业的服务和出色的办案能力,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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