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未达三个月能否立案?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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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挪用资金罪未达三个月能立案,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关于经济类型的案件追溯标准当中明确的规定了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如果数额达到1万元到3万元以上,并且进行盈利活动不需要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就可以立案处理。
挪用资金罪未达三个月能否立案?

一、挪用资金罪未达三个月能否立案?

挪用资金罪未达三个月能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挪用资金罪,《刑法》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现实生活当中,目前为止挪用资金指的就是擅自的挪用单位的资金归自己所有,或者是借给他人所有,但是在数额标准以及超期未归还的时间当中,都做出了明确的限制,一般情况下要求的是超过三个月未归还,但是进行盈利活动的并没有这个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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