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诉讼里,有时候会遇到一些不合理的起诉。比如说,有人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就把别人告上法庭,这不仅浪费司法资源,也给被起诉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还有的情况是,起诉的程序不符合规定,或者起诉人根本就没有起诉的资格。那么,面对这些情况,怎样才能将起诉予以驳回呢?下面就来详细说一说。
一、判断起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法院受理案件是有一定条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得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比如甲起诉乙归还借款,甲得证明自己和乙之间存在借款关系,这就是直接利害关系。要是甲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借款事实,只是凭空说乙借了钱,这种起诉就可能因为缺乏事实依据而被驳回。
二、审查起诉的程序是否合法
起诉得按照法定程序来。首先,起诉状要按照规范书写,包含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如果起诉状写得乱七八糟,根本没法让人看明白诉讼请求是什么,法院可能就会要求补正,补正后还是不符合要求,就可能驳回起诉。另外,起诉的时间也有规定,超过诉讼时效的起诉,被告可以提出时效抗辩,法院审查后也可能驳回起诉。例如,丙借给丁钱,约定还款日期后,过了三年丙才起诉丁,而丁提出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法院经审查属实,就可能驳回丙的起诉。
三、提出管辖权异议
如果发现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被告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会对管辖权进行审查,如果确实不属于该法院管辖,就会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者直接驳回起诉。比如戊和己因为合同纠纷起诉,合同约定了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但戊却向其他法院起诉,己就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将案件移送到合同签订地法院。
四、证明原告主体不适格
前面提到原告得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如果能证明原告没有这个资格,法院也会驳回起诉。比如庚起诉辛要求赔偿车辆损失,但实际上车辆的所有权人是壬,庚就属于主体不适格,法院经审查后会驳回庚的起诉。
在将起诉予以驳回后,可能还会面临原告再次起诉、提出上诉等情况。要是处理不好这些后续问题,可能又会陷入新的法律纠纷中。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正规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法律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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