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重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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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结合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可以知道,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相比,适用监视居住更为严重一些。因为被监视居住的话,要在固定的场所内执行,随时会受到监视,也不能随意离开住所。但相比之下,取保候审有一定的自由,不限制在住所内活动,通常情况下不离开当地就行。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重

一、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哪个更重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相比,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更为严重。监视居住需要当事人在居所内执行,监视居住要随时受到监视,不能离开住所。取保候审比较自由,只要不离开当地,就可以随意行动。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它申请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律师;但监视居住不可申请,需要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决定。

二、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有什么区别?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

从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上看,取保候审要比监视居住较为轻缓。对于被取保候审者,刑事诉讼法要求其履行一些带有不妨碍诉讼性质的义务,并禁止他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和县。但被监视居住者所受的限制就大得多,他们除了不得妨碍诉讼进行以外,还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离开自己的住处或指定的居所,也不得随便会见他人。

2、限制人身自由期限长短不同。

由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在实际执行中一旦被采取就难以撤销,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长期受到限制,无法正常工作、学习和生 活,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不利于案件及时终结,也不利于打击犯罪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有损于法制的权威和严肃性。

为此,本条第1 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六个月。

3、适用条件不同。

(1)取保候审: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 立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⑤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2)监视居住:

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

⑤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4、执行地点不同。

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执行。

监视居住除了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障碍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居所执行)24小时内通知家属。

5、违反规定的后果不同。

已获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对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并视情形而言,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

对于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方可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均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但是从强度来看的话,取保候审的强度是要轻于监视居住的。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取保候审还是监视居住,最后还是由公检法三机关之一选择决定适用。另外就是,不管在取保期间还是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应遵守相关法律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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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②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③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④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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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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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规定的特别重大贿赂犯罪依照本规则
第四十五条
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碍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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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监视居住变更取保候审有哪些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1、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完结的,办案机关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变更为取保候审,办案机关批准的。 什么是监护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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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1、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完结的,办案机关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申请变更为取保候审,办案机关批准的。 什么是监护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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