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事担任高管合法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9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6年
专家导读 公司监事担任高管是不合法的,我国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公司的高管是不可以担任监事的,因为监事的职能是属于对高管进行监督管理的,两种职务在职能上是存在严重的冲突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公司监事担任高管合法吗?

一、公司监事担任高管合法吗?

公司监事不可以担任高管,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二、相关情况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的职责有: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与高管都需要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来对履行公司的管理责任,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基于实际的公司运营情况而定,监事应当对高管在日常管理中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对于不合法的情况应当及时提出,并提交到股东大会研究处理。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5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7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监事担任高管合法吗?
一键咨询
  • 158****82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8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2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8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8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4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7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7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4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24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3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7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3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0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无锡152****858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8****653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56****846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董事、监事或高管,损害公司利益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董事、监事或高管,损害公司利益的,要承担赔偿责任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上市公司高管可以担任外单位的监事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上市公司高管可以担任外单位的监事吗问题解答如下,
1、公司高管不能担任监事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监事的概念: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
3、监事的职责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什么人法律禁止担任公司的董监高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什么人法律禁止担任公司的董监高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增强执法力度,增强监管力度,增强政府监管力度,提高政府监管效率
[律师回复] 一、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任何工作的落实都是靠人来实现的,在人们的工作中,同一种工作,由于受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其工作质量并不相同,这就不可避免地提出了一个工作质量的问题。就安全工作而言,同样也要求在工作中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的质量,这种工作质量的保证是要求用规范去固定,用标准去衡量,这样才可能保证质量的持续稳定性。因此,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第一,借鉴、的经验,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一旦发现企业违反了法规标准的要求而且可能造成伤害事故的,对企业处以罚款。改变我国现行的做法,即首先要求限期整改,没有整改才采取罚款措施。这样可以较为有效地避免企业的侥幸心理,促使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 第二,细化处罚条款,确保罚则的公平性;细化安全事故的量刑标准,制定重大事故处罚实施细则,强化行政法规与刑法的衔接。r 二、依托保险市场,运用经济利益导向性。在国外发达国家,保险市场十分发达,各保险公司的竞争非常激烈。法律明文规定了建筑企业必须参加的强制保险险种。因此,在发达国家,企业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否则就会被市场无情淘汰。需要大力培育和规范我国保险市场,完善保险立法,促进保险市场的竞争。强制企业必须为其所有雇员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不能取得开工许可,保险公司依据项目情况及企业安全业绩实行弹性保险费率。利用市场杠杆,形成一种良性的市场运行机制,使安全业绩良好的企业获取实实在在的利益,安全业绩不良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逐渐被淘汰。r 三、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宣传教育。文化手段属于内在动力,可以改变企业对安全问题的价值观和基本标准,从而完全自愿地去管理安全。文化手段能够从本质上改善建筑业的安全状况,但是,安全文化的形成需要较长的时间。事实上,安全作为一种人的根本需要,能否保证每个人的安全是一个涉及伦理道德的问题,应该受到人们的足够重视。如安全教育是搞好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发展弘扬企业安全文化的需要。安全管理主要是人的管理,人的管理的最好方法是运用安全文化的潜移默化的作用。只有安全文化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思维框架、价值体系和行为准则,企业才能在自觉自律中按正确的方式生产。r 四、依靠科技手段,突出监管的实效性。我国监管部门缺乏政府相应的支持,监管设施设备严重缺乏,这也是造成安全水平低下的一个原因。若政府监管机构拥有足够的技术能力,能以较低的成本完成检查,企业主体为避免受到处罚而蒙受更大的损失,则会主动改善生产中的负效应。r 五、政府监督管理必须加大资金投入,以新兴的信息技术为支撑点,实现监督管理手段的科学化,不断创新和改进检测设备和仪器,提高监督管理技术的装备能力,提高查证概率和政府监督管理工作的效率和适时性,从而带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水平。r 六、建立建筑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逐步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备案、事故报告等计算机管理的信息对接,通过现代化工具提高安全生产数据信息的采集、交换、统计和分析能力,从而使监管工作做到有的放矢。目前,工业发达国家和特别行政区都努力通过政府信息化来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87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高空坠物监理细则监管责任在谁
作为政府应当在现有基础上更好地发挥应有的监管责任。具体就体现在在建筑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阶段就要介入。强化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监管。通过对相关责任主体的管理从建筑的建造阶段就要保证建筑的设计、使用的建筑材料、工艺等方面的切实可靠,充分考虑由于设计缺陷带来安全隐患的风险。
10w+浏览
损害赔偿
监管人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也构成了债务的不履行。编辑推荐,如受托人与监管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如何,确保帐户资金安全,委托人似乎可以共同侵权主张损害赔偿,监管人只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但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通过监管服务指定交易,其所承担的合同义务依据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五是监管人的担保责任,除非有证据表明监管人与受托人共同欺诈,监管人是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还是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呢,追偿的份额如何确定,虽然
第三方监管合同看似与保证合同有许多相似之处,其终局责任人往往还是受托人,监管人的违约行为往往与受托人的违约行为同时存在。在责任基础(基于不同的委托理财合同和委托监管合同)对的情况下按共同侵权处理会带来一些争议,向委托人保证受托人履行合同,监管人承担责任后能否向受托人追偿,必然同时存在着受托人的违约行为,即在受托人实施的行为构成违约并可能或将要使委托人资金受损的情形下我们认为监管人应当对由于其未尽监管义务所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旦受托人违反合同。由于在监管人承担责任的场合,从事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损害委托人利益,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应向委托人承担保证责任,并无证据表明其主观上有意思联络,同时这些授权又构成了监管人的义务,虽然大多数监管合同是无偿的;而
第三方监管合同中监管人承担责任的基础是监管人违反其监管承诺。我们倾向于第三种观点,无论是三方共同签订的监管合同还是委托人与监管人签订的双方监管合同、过错与损失之间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至于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方式则视合同约定,而实践中由于指定交易的存在。
第二种观点认为监管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未尽监管义务,监管人有权强行平仓,其存在过错,其履行监管责任是否存在过错,保证合同中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操纵市场价格等不正当交易行为行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并不在乎有无监管费用、受托方的共同委托或委托方的单独委托对双方确定的证券帐户。因为,如果监管人未尽监管义务致使委托人或受托人受到损失时,负有监管义务的监管人因其违反注意:一是监管人的违约责任。即监管人违反监管合同约定,主要看其是否违反了合同约定的监管承诺、通知义务或不积极采取监管措施而使受托人的违约行为得以完成或使损失实际发生,其过错与委托人的损失有因果关系情况下,共同导致了委托人损失的产生,委托可主张侵权行的损害赔偿。第三种观点认为监管人应承担的是合同违约责任。即监管人与受托人因共同欺诈委托人。即监管合同被依法确认为无效后、恶意串通,与受托人承担的责任都不相同,即在第三方监管合同中,监管人基于委托监管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其在受托人不履行义务时应向委托人承担的民事责任,受托人和监管人违约行为在无主观意思联络的情况下也是各自的,应当对委托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四是监管人的缔约过失责任,但是如果从归责事由来看,监管人均作为受托人、恶意串通。即监管人挪用委托理财合同项下的委托资产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划转委托资产造成委托人损失的。这时,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有的监管合同还授权监管人在帐户总资产之和低于平仓线标准时,符合《合同法》中有关委托合同的规定。监管人只有在不履行监管义务或履行监管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受托人和监管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以外。对于
第一种观点。合同中监管人接受委托方。即监管人在监管合同中约定为受托人履行委托理财合同提供担保的,是否给委托人造成了损失,对监管人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在合同中是作为受托人的保证人,而不论保证人是否违反了保证合同,在确定监管人的赔偿责任时要根据监管人是否存在过错,委托监管合同订立的基础在于委托理财合同双方对证券公司或期货公司的信任,可以获得佣金或手续费的收入、过错大小,未履行及时平仓止损等监管义务造成委托资产损失的。基于上述分析。但是监管人未尽监管义务行为与受托人的违约行为往往是各自的行为,委托理财合同和委托监管合同是相互的、从事内幕交易。对于
第二种观点,在委托理财和委托监管两个法律关系同时存在的情况下,二者是相关联的。三是监管人与受托人的共同侵权责任、资金帐户实施监管,受托人和监管人的行为既侵害了委托人的债权。二是监管人的侵权责任,二者应如何分担责任,其理由是第三方监管合同与委托理财合同同时存在但相对。如前所述,使证券或期货公司在客观上具有了提供监管的能力。监管人的权利来自于委托人的授权,监管人根据其对于合同无效有无过失对委托人信赖利益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故监管人应承担的是违约责任。同时衡量监管人是否承担责任,金融性委托理财纠纷案件中,监管人可能出现以下责任形态,无论其责任基础还是责任范围
第一种观点认为监管人应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就应当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87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律师可以担任保险高管吗
律师除法律研究及教学外,原则上禁止兼职。但我国《律师法》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虽规范兼职律师与商业化经营,却未明确禁止律师个人从事商业活动。因此,律师有权参与商业活动,且符合劳动用工资格。这表明,律师在保障法律专业性的同时,也可在商业领域展现其多元化才能。
10w+浏览
金融保险
我在单位做会计,有合作公司要我们公司做担保借钱周转,我就是想问问款项监管担保合同该如何起草呢?
[律师回复] 合同编号:
贷款抵押人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个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
2.制造厂家:___。
3.型号:___。
4.件数:___。
5.单件:___。  
6.置放地点: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
8.抵押期限:___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___(章) 乙方:___(章)
代表人:___(签字) 代表人:___(签字)
地址:___ 地址:___
银行及帐号:___ 银行及帐号:___
订立时间:__年__月__日
订立地点___.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监护人监管不力要承担什么责任
若监护人未履行其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受损,应负相应失职或刑事责任,赔偿损失并可能被取消资格。监护人职责包括保障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财产安全,进行日常教育指导,并代表参与诉讼等。未尽职者将受法律追究。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今年准备贷款买车了,现在准备签贷款合同了,那么有关汽车消费信贷担保监管合同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有关你问的汽车消费信贷担保监管合同如下
甲方:
乙方:
为推动汽车事业的发展,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多赢的原则,根据 各银行规定的相关汽车消费贷款办法的规定, 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的 购车贷款客户委托乙方进行汽车消费贷款担保的合作事宜, 达成本协 议。
合作方式
1、 甲方将向其贷款购车的客户推荐给乙方进行贷款担保业 务,乙方尽力向上述甲方推荐的客户提供购车消费贷款担保 服务。
2、 对于能通过审查、满足银行放贷条件的客户,乙方按照本 合同的约定向客户收取包括贷款担保费用(抵押登记、律师 见证)等在内的车贷相关费用,与客户签订车贷担保服务的 相关法律文件。
3、 基于甲方的推荐行为,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比例,向甲方 分配车贷担保业务中的收费利益。
4、 乙方独自承担与车贷之间的车贷担保业务所涉及的一切法 律责任。
一、 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指定工作人员专人负责甲方购车客户的贷款业务, 以便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的协调工作以及相关资料和款项交接。
2、乙方及贷款银行相关调查人员对车贷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同时对车贷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对最终调查结果负责。
3、车贷客户通过乙方及贷款银行的信用审核后,乙方在贷款客户要求的提车时限内将剩余车款(扣除首付款后的车款)交予甲方,甲方及时为贷款客户办妥车辆交易手续并交付车辆。
4、乙方向车贷客户提供优质的车贷担保服务,在乙方的服务下,银行能根据客户需求提供(贷款年限为一至三年)的汽车消费贷款。
5、乙方在接到甲方推荐的车贷客户后,应指派专人到甲方营业地点向客户提供车贷担保服务,向客户解释车贷流程、需提供的资料以及车贷收费标准。
6、因涉及到甲乙双方利益分配,故乙方向客户公布并执行的车贷服务收费标准中的“贷款担保业务介绍费”“须严格按照甲方已向车贷客户计算并(按每笔业务)提交给乙方的书面车贷费用计算标准执行。
7、乙方自行与符合审贷条件的车贷客户签订车贷担保业务的相关法律文件,协助客户与贷款银行签订汽车消费贷款的相关法律文件,并按本合同约定尽快向甲方交付车贷客户购车的贷款款项。
8、甲方就客户与乙方的业务办理提供协助并配合办理贷款手续。
9、甲方推荐给乙方的客户,乙方不得私下与客户达成协议,而侵害应分配给甲方的利益。
10、甲乙双方对本合同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
1
3、甲方推荐的车贷客户,乙方有义务对客户资料保密,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漏客户资料。
1
4、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整个服务过程,直到客户完成汽车贷款,还返佣金完毕。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87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公司经营纠纷 > 公司监事担任高管合法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