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取出来后悔了是否还可以再存回去?
不可以的,公积金的缴存是从工资直接扣除的,不是主动存进去的,具体如下: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公积金可以退,但是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 进城务工农村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村户口)
(十) 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缴纳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好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个人缴存后资金翻倍。个人按5%—12%缴存,单位按同等比例补贴。因此,职工个人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后,资金翻一番。
2、计付利息。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利率计付利息,上年结转的,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付利息。
3、免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税前扣除。
4、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依法缴存的政策性资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中心专户储存,统一管理运作。
5、可提取用于购买、建造自住往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可凭相关合法有效证件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
6、可作为养老金。职工退休后,凭退休证、身份证等证件资料,可一次性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7、可申请贷款。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干部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实际上,本来住房公积金的存缴原件越长对当事人越有利,一般不是因为买房或者其他特殊事情的话,人们也不会主动去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过,取出住房公积金之后也没有什么好后悔的,毕竟住房公积金本来就是从我们个人工资当中扣除的,以后再继续存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