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商标案件的级别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商标民事纠纷案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二、商标侵权收到的起诉有哪几种
第一种是非法院传票,而是其他主体以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告知侵权。遇到这种情况,多数属于诈骗或恶性竞争(当然也有可能确实侵权)。这时需要先辨别一下对方是否对商标该类目拥有所有权,如果没有可以置之不理。如果确实存在侵权行为,对方又没有通过法院处理,多半是私了目的,企业只需耐心协商便可。
第二种是法院传票。这种情况下起诉方已经确定您的侵权行为,且给对方造成了或多或少消极影响。
三、被投诉商标侵权法院发了传票怎么办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收到法院传票的,应该积极出庭审理案件,如果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判决结果对被告人不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为商标侵权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面除了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商标、商品之外,更多的还是期望通过诉讼方式让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而对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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