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私自使用消防水判多久?
1、消火栓是市政消防栓,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只能是在发生火警时由相关的消防人员使用,任何社会单位和个人都是不能擅自使用的。未经允许使用消防水,是属于挪用消防设施、器材,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二、治安拘留的程序是怎样的?
1、调查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2、决定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2)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4)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3、执行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综上所述,城市消防设施是重要的政府基础设施,个人或者企业不得私下使用,否则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措施是治安拘留及罚款。对个人拘留后会将其关押到拘留所。对于采取恶劣手段使用消防用水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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