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规定失信人是公司还是股东?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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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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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失信人既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股东,他主要就是看是哪一个人员他失信。比如说如果是公司的行为导致这个公司失去信用的话,那么就应当将公司定位事情,如果是股东个人的行为的话,就是股东属于失信人员。
根据法律的规定失信人是公司还是股东?

一、失信人是公司还是股东?

失信人既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股东,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有投资能力的可以当公司股东,但不能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等。

二、失信被执行人的规定是什么?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三、失信人员限制行为有哪些?

(一)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现在我们国家关于失信人员他们做出了比较过多的限制,比如说失信人员他们坐飞机或者是一些其他方面的高消费都被限制。所以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是有利于大家遵守法律规定,然后保持诚实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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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内部可以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若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书面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二,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将相关材料报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进行变更备案登记。
最后,转让股权后,由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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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否定观点的人认为可能会影响公司营运及浪费公司的财力,股东知情权的基础是股东资格的具备,知情权也应当随着股东资格的丧失而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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