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育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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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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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育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参保条件

成都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具有本市户口的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包括了成都所有用人单位。

参保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参保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地点

成都市社保

地址: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二环路北一段四号 营门口立交桥侧劳动保障大厦)

电话:028-87706992、028-87706993

崇州市社保局

地址:崇州市蜀州南路天涯广场

电话:82310931

大邑县社保局

地址:大邑县晋原镇小南街临500号

电话:88280241

参保时限及费用

时限:7个工作日

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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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育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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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育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参保条件,成都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具有本市户口的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包括了成都所有用人单位。参保材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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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请教您下南昌生育保险保销的指南是怎么样规定的呢,非常感谢您都能够帮助我们下。
[律师回复] 您好,第一条为了维护单位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单位间生育费用的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比照公务员制度执行的除外),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第三条 单位必须按本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金。
单位女职工有权按本办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按职责划分的生育保险工作,其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管理和其他业务工作。
第五条 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实行社会统筹。
第六条 单位按照本单位缴费工资总额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
单位按照上款规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在税前列支;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在单位经费中列支。生育保险金缴纳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本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作相应调整。
第七条 单位应当缴纳的生育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以工资拨付的同一顺序按月向单位收缴,单位不得拒付。
第八条 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结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二)生育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第九条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一)生育津贴:以本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为标准,按照规定的产假期和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享受的休假期计发
(二)生育医疗费:包括生育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
(三)疾病医疗费:包括因生育引起产后大出血、产后感染、产褥热、产后心脏病、妊娠合并肝炎疾病以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的医疗费,凭病历和医疗费用发票支付。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一般避孕药具、环孕检、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人工终止妊娠术、输卵(精)管结扎术以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的费用。生育医疗费、疾病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的支付标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物价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 女职工流产或婴儿出生后死亡,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一条 实行定点医院生育。女职工应当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医院生育,有职工医院和特殊情况的除外。
第十二条女职工生育后,由本人或单位持女职工身份证、生育证、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流产证明、病历、生育费用发票等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报销生育医疗费和疾病医疗费。怀孕7个月以上的,可以预领生育津贴。
第十三条生育保险基金应当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生育保险基金按银行城乡居民个人储蓄同期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转入生育保险基金。
第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提取2%的管理费,用于本机构经办生育保险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办公费及其他业务经费。
第十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严格按国家财务、审计、统计规定管理、使用生育保险基金和管理费,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和工会、妇联等组织的监督。
第十六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审查参加生育保险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花名册,核准计提生育保险基金的基数和应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以及与生育保险有关的账目、报表等。
第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对女职工生育定点医院执行生育保险规定、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八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下达催缴通知书;催缴通知书送达后15日内不改正的,按日加收应缴生育保险金2‰的滞纳金:
(一)少报、匿报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的
(二)不按规定时间缴纳生育保险金的
(三)拒不缴纳或故意拖缴、欠缴生育保险金的。
滞纳金并入生育保险金。
第十九条以非法手段领取生育保险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追回违法领取的生育保险金,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以违法领取的生育保险金数额2至3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罚款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全额上缴同级财政。
第二十条定点医院弄虚作假,擅自提高生育医疗费标准、服务质量低劣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医院提出警告,并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定点医院资格。
第二十一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贪污、挪用生育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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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伤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1、参保材料。单位参保:1、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街)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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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报销范围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民法典等法律法规。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3、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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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1年生育第一胎男孩,2013年违法生育第二胎男孩,本人湖南耒阳人,目前参加了2018年教师考编,笔试已通过,最担心的是考核政审的计划生育问题,要怎样才可以通过政审啊?谢谢!
[律师回复]
一、社会抚养费多少钱
社会抚养费一个省市地方标准为准,以下为您列举个别省市的征收标准:
1.上海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
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
(二)系农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纯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按其实际年纯收入的三倍征收。
2.广东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五十三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3.北京
《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根据不同情节,社会抚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征收。
(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二)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按照本条第
(一)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倍征收;
(四)对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当事人,女方生育时不满28周岁或者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的,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五分之一征收。
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条前三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需经过程序有:
(一)立案
对违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立案调查。
(二)调查取证
1、办案人员(两人以上)向被调查对象或知情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表明身份和调查意图。当事人的近亲属或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回避。
2、向当事人及其所在工作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群众和其它有关单位了解情况,查清当事人是否有违法生育或者收养子女以及非婚生育、婚外生育等行为并取得充分证据。搜集制作与本案有关的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书证、物证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笔录应经被调查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盖章(印)。
(三)告知、听证
在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之前,应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四)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情况下,办案人员根据违法生育事实、情节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工作机构审查,并由区县人口计生委行政首长签字同意后,制作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书。
(五)送达
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必须送达当事人。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盖章。
(六)执行
当事人在收到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后应按规定期限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交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本人可提出分期缴纳申请,由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机构审查决定,并制作书面的决定书。分期缴纳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对拒不履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逾期不申请复议又不提起诉讼的当事人,由作出处理决定的机构自当事人诉期界满之日起180天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结案
当事人已履行完结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的,由办案人员将缴款凭证复印件纳入案卷,并据实填写《社会抚养费缴纳情况登记表》,报区县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予以结案。
(八)存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处理决定、送达、执行等材料整理归档,并制作规范的案卷,以备查证和复议、应诉。
南通的晚育假是多少天,是指预产期还是怀孕初期
[律师回复] 陪产假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这个是各个省的规定。
  比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各地男人陪产假规定
  一般来说,相关劳动法规并无关于陪产假的明确规定,具体要看各地方、各企业的实际操作。有的地方或企业就可以,有的就不行。 如果你的状况特殊,比如生活困难,妻子实在无人照顾,或医院方面有相关的要求,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 建议咨询所在省、当地的劳动部门。以下列举部分城市的规定供参考。
   上海陪产假规定: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 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陪产假实际上叫做晚育护理假。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注意,只限晚育,不是晚育的就没有这个假期。
   深圳市劳动法关于男士陪产假的规定: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包括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第一胎双胎的话,男方没有护理假。
   河北:晚婚晚育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 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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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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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学毕业以后就在深圳了,最近妻子怀孕了,需要进行补贴,请问下深圳生育津贴2018指南是什么?
[律师回复] 申领流程
1、进入系统进入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择“在园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家长登陆口)”。
2、登陆账户并进行申报。初始密码为儿童身份证号后6位。
3、家长提交补贴申请后,幼儿园将会统一为每一位提交补贴申请的在园儿童打印《深圳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请表》,请儿童家长签字确认
4、补贴经费直接拨付给幼儿园,由幼儿园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向儿童家长发放保教费补贴,剩余经费按要求用于购买儿童读物或教玩具,开展全园教育教学活动。
20元重疾险
参加时间(仅做参考):每年5月——6月
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0% 。
参保人患大病使用重特大疾病补充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也能报销70%,最高报销不超过15万元。
申领流程
1、个人帐户余额大于等于3632.4元的一档参保人,社保局会在个人帐户统一划扣。
2、参保人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安养老险深分”或通过“平安好福利”APP线上办理参保缴费,或携带身份证件、社保卡前往深圳社保各分局(站)平安服务窗口(办事网点名单详见办理参保缴费。
往年是按照上面这两种方式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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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个体参保人员网上自助办理社保业务操作指南
[律师回复] 推动全市社保经办工作朝着“智慧社保、法治社保、廉洁社保、平安社保”的目标加速迈进,实现全民参保质量、经办服务能力、社保民生福祉同步提升。个体参保人员网上自助办理社保业务操作指南个体参保人员注册、登录个体网上经办系统,可自助办理“个人续保、个人网银缴费、签订银行代扣协议、修改银行代扣协议、注销银行代扣协议、社保信息查询、银行代扣协议信息查询”业务。登录址:特别提醒:请个体参保人员按时按月足额缴费,以免影响相关社保待遇享受。
1、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文规定,个体参保人员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即2011年7月及之后)中断缴费的不得补缴;若当年存在未按时缴费的,可在次年的公告期内(1-3月)申请补缴,逾期未缴费的,按规定不得补缴。
2、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市政府令第154号规定,个体参保人员未缴费超过4个月的不得补缴。中断缴费后,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按规定报销。
3、生育保险:按照成府函﹝2015﹞121号文规定,从2015年10月起个体参保人员不再参加生育保险。(即:2015年10月起,生育保险已中断缴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单位转个体参保人员、新增个体参保人员均不能再以个体身份参加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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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参保人员变更办理指南
1、办理条件,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单位类型、组织机构代码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账号、缴费方式等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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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济南交的生育保险,外省生育可以回济南报销吗?
[律师回复] 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如果女方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女方从本单位申请报销,男方不报;如果女方无工作,男方有工作,女方生育时可以按规定通过男方单位申请报销。根据《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93号),以下内容供参考:
1、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第十一条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下列各项:
  
(一)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二)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3、第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产假天数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一)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二)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4、第十三条规定: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
  女职工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5、第十五条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当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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