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对于审判人员回避是怎样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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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中对于审判人员回避的相关规定是如果审判人员是案件当事人的近亲属,跟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有其他的关系,和案件的审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或者法定代理人也可以申请回避。
民事诉讼对于审判人员回避是怎样规定的

一、民事诉讼对于审判人员回避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二、民事诉讼回避申请书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申请人: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

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参与本案工作的职务

请求事项及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

申请人:________

年月日

三、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其实,民事诉讼活动审理过程中如果存在着这些情况的话,一般来说审判人员都会自觉回避的,这样也是为了确保判决结果的公正。当然了,如果发现了这些情况,但审判人员并没有进行回避的话,就必须要及时递交书面申请,让相关人员进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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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对于审判人员回避是怎样规定的?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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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家属的诉讼案件应廻避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展开全部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审判人员自行回避,即负责案件的审判人员,认为自己具有回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而主动提出回避,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回避,即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有回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的,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他们退出该案的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1]第六章。第十六条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一)同一人民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
(二)同一人民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的院长、副院长。第十七条法官从人民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2、最高人民2011年发布《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第一条人民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各级人民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本规定所称审判、执行岗位法官,是指各级人民未担任院级领导职务的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在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国家赔偿等部门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官和执行员。本规定所称从事律师职业,是指开办律师事务所、以律师身份为案件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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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是否需要回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民调解法对调解员的回避等问题没有规定,主要考虑是:

一,人民调解一般具有地域性特点,人民调解员通常是社区成员、村集体成员、企业的员工,他们生活、工作在群众当中,与所在社区、所在村、所在企业的人员有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如果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调解员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的应当回避,在一个村子里就可能找不到可以调解纠纷的人民调解员了。从实际情况看,某些民间纠纷,特别是婚姻家庭纠纷,让那些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更能为当事人接受,也更能迅速解决纠纷,因此,没有规定人民调解员的回避。

二,人民受理案件有严格的程序规定,诉讼一旦系属人民,当事人不得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撤诉要经许可,人民驳回当事人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必须接受被申请回避的审判人员审判。而人民调解的程序较为简便,当事人不愿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定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可以拒绝调解,也可以选择其他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因此,没有必要再规定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定的人民调解员有异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变更调解员。然而,法律没有作出更换人民调解员的规定,不影响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异议更换人民调解员。

三,现实中由当事人共同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情况不太多,大部分民间纠纷都是在当事人申请调解之前人民调解员主动介入进行调解的,因此本条首先规定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定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四,目前人民调解的范围虽然有所扩大,但主要还是以调解本区域的纠纷为主,对于跨地域的纠纷,可以由乡镇、街道以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因此没有明确规定跨区域的民间纠纷由谁调解。
在民事诉讼中应该怎么申请回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民事诉讼中如何申请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回避作出规定:
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第四十七条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首先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上述材料中被告没有权利去申请回避的,因为根本不知道或者不能证明法官与原告是否有何种关系。
其次如果有权利申请,被告要求书面回复,是否书面回复还是口头回复应该由人民决定根据民诉的第48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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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回避适用于哪些人员
从《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可以知道,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就包括了案件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共六类人员。但此时申请人员的回避也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并非允许随意申请上述人员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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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民事诉讼二审组成人员都有谁,二审的流程又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民事诉讼二审组成人员都有谁
在民事诉讼中,
第一审合议庭成员应当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而
第二审民事案件的审理,则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当然,与第一审相同,合议庭的成员的人数,必须是单数。
如果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即原来的合议庭成员不得参与另行组成的合议庭。
二、民事二审的程序
第二审程序由当事人上诉而引起的。原审收到上诉状后,会将副本在5日内送达被上诉人,由此时间可推算对方是否上诉,当然也可以询问一下承办法官,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并非同一天收到判决书。
如果收到上诉状,被上诉人有15天答辩期,二审答辩较一审重要,因为一审要开庭审理,当庭可以详尽发表意见,而二审由开庭审和书面审,若不交答辩状,而又决定书面审,则发表意见的机会就少。所以,应重视写好二审答辩状。原审在收到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连上诉状、全部案卷、证据,报送二审。二审立案后应在3个月审结判决上诉案,30日审结裁定上诉案。
二审与一审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可以书面审理,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的,可自行判决裁定;另一个特点二审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没有陪审员。当事人可以对二审合议庭人员提出回避的申请。一般二审开不开庭,关键看双方对事实认定是否有意见,如果是适用法律问题,一般不开庭;事实出入较大,一般会开庭。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判决之日是生效之日,当事人不得再提出上诉。
三、民事二审的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至191条的规定,第二审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应按先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第二审应当撤销原判,重新判决,并在判决中阐明改判的根据和理由。
3、原判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由二审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重新审判。
4、发现一审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
(1)违反法律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度的。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民事诉讼二审组成人员都有谁,二审的程序又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一、民事诉讼二审组成人员都有谁
在民事诉讼中,
第一审合议庭成员应当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而
第二审民事案件的审理,则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当然,与第一审相同,合议庭的成员的人数,必须是单数。
如果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即原来的合议庭成员不得参与另行组成的合议庭。
二、民事二审的程序
第二审程序由当事人上诉而引起的。原审收到上诉状后,会将副本在5日内送达被上诉人,由此时间可推算对方是否上诉,当然也可以询问一下承办法官,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并非同一天收到判决书。
如果收到上诉状,被上诉人有15天答辩期,二审答辩较一审重要,因为一审要开庭审理,当庭可以详尽发表意见,而二审由开庭审和书面审,若不交答辩状,而又决定书面审,则发表意见的机会就少。所以,应重视写好二审答辩状。原审在收到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连上诉状、全部案卷、证据,报送二审。二审立案后应在3个月审结判决上诉案,30日审结裁定上诉案。
二审与一审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可以书面审理,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的,可自行判决裁定;另一个特点二审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没有陪审员。当事人可以对二审合议庭人员提出回避的申请。一般二审开不开庭,关键看双方对事实认定是否有意见,如果是适用法律问题,一般不开庭;事实出入较大,一般会开庭。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判决之日是生效之日,当事人不得再提出上诉。
三、民事二审的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至191条的规定,第二审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应按先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第二审应当撤销原判,重新判决,并在判决中阐明改判的根据和理由。
3、原判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由二审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重新审判。
4、发现一审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
(1)违反法律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度的。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民事诉讼二审组成人员都有谁,二审的步骤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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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诉讼二审组成人员都有谁
在民事诉讼中,
第一审合议庭成员应当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而
第二审民事案件的审理,则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当然,与第一审相同,合议庭的成员的人数,必须是单数。
如果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即原来的合议庭成员不得参与另行组成的合议庭。
二、民事二审的程序
第二审程序由当事人上诉而引起的。原审收到上诉状后,会将副本在5日内送达被上诉人,由此时间可推算对方是否上诉,当然也可以询问一下承办法官,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并非同一天收到判决书。
如果收到上诉状,被上诉人有15天答辩期,二审答辩较一审重要,因为一审要开庭审理,当庭可以详尽发表意见,而二审由开庭审和书面审,若不交答辩状,而又决定书面审,则发表意见的机会就少。所以,应重视写好二审答辩状。原审在收到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连上诉状、全部案卷、证据,报送二审。二审立案后应在3个月审结判决上诉案,30日审结裁定上诉案。
二审与一审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可以书面审理,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的,可自行判决裁定;另一个特点二审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没有陪审员。当事人可以对二审合议庭人员提出回避的申请。一般二审开不开庭,关键看双方对事实认定是否有意见,如果是适用法律问题,一般不开庭;事实出入较大,一般会开庭。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判决之日是生效之日,当事人不得再提出上诉。
三、民事二审的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至191条的规定,第二审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应按先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第二审应当撤销原判,重新判决,并在判决中阐明改判的根据和理由。
3、原判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由二审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重新审判。
4、发现一审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
(1)违反法律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度的。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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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对于回避有哪些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回避必须要有合理的理由,没有理由的要求他人回避我国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单纯的看一个司法工作人员不顺眼是不能作为理由的。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包括自行提出的回避、申请回避以及他人指令的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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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回避适用人员对象有哪些
从《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可以知道,在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就包括了案件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共六类人员。但此时申请人员的回避也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并非允许随意申请上述人员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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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收到上诉状,被上诉人有15天答辩期,二审答辩较一审重要,因为一审要开庭审理,当庭可以详尽发表意见,而二审由开庭审和书面审,若不交答辩状,而又决定书面审,则发表意见的机会就少。所以,应重视写好二审答辩状。原审在收到答辩状后,应在5日内连上诉状、全部案卷、证据,报送二审。二审立案后应在3个月审结判决上诉案,30日审结裁定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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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第二审应当撤销原判,重新判决,并在判决中阐明改判的根据和理由。
3、原判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由二审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重新审判。
4、发现一审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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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适用于回避的是哪些人员
行政诉讼活动当中适用于回避制度的是和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除此之外,鉴定人,勘验人等这些人不过也有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判,原告方可以主动向法院提出,要求这些人进行回避,审判人员需要回避的话,是由院长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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