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钱不还胜诉后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周耀东律师
周耀东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51人
专家导读 欠钱不还胜诉后债务人需要在规定时间进行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依据不进行偿还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权人是因为没有钱偿还,那么必须先要征求债权人或者的人民法院的同意,同意之后可以分期付款。
起诉欠钱不还胜诉后怎么办

一、起诉欠钱不还胜诉后怎么办

欠钱不还胜诉后债务人需要在规定时间进行偿还债务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欠债不还是道德问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欠钱会被记入个人征信,个人征信不好,以后贷款不好带。有钱不还行为比较恶劣,但是没有钱还是另一回事。不管怎样,债务人都需要跟债权人商量一下,征得对方同意。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6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7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起诉欠钱不还胜诉后怎么办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1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4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7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4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0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3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1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3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2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3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7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3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4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1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5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拖欠货款胜诉后面怎么执行?
如果判决作出后,败诉一方仍然拖欠不予执行,我们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且强制执行一般是不收费的。所以胜诉方在败诉方不履行时,一定要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拖欠货款只有欠条能胜诉吗?
有欠条,可以起诉的,但是凭借一个欠条不足以打赢官司,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欠条形成的基础关系。如果当事人书写不当还是会影响自身的权益。只有欠条也不能完全胜诉还要依据其他的证据。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你好,我有个关于二手楼买卖的困扰想咨询:本人于2016年9月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上的约定,卖方在收全购房款的当天须交楼给买方,逾期未交,从约定交楼第二天开始,卖方须按卖楼总价的万分之五每日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房款在2016年10月28日已付清给卖方,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卖方在2016年10月28日应当交楼给买方,到了交楼时间,卖方从未联系过买方,在买方的一再催促下,卖方在2016年11月3日派其前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已离婚,房屋为卖方单独产权)将住房钥匙交予买方,但物业维修基金,煤气均未过户给买方,小区住户卡也未交予买方。因当日卖方说工作繁忙,且电话承诺在2016年11月12日前来办理交楼剩余事项,所以买方与卖方前妻、中介三方签订了一式三份交楼确认书(卖方签字处为其前妻名字)。到了11月12日,卖方又以工作繁忙为由未遵守11月3日的承诺,在中介、买方的一再要求下,卖方索性以已经签了交楼确认书,楼已交付一切事不关己不予理睬了。造成买方虽有房屋的产权证、房屋钥匙,却因卖方不配合办理房屋各项交接手续,买方实际无法入住。像这种,卖方签字不是业主本人也不是资产共有人,且没有委托代理书之类的交楼确认书,具有法律效力吗?对于这种无赖卖主,我是不是可以以逾期不交楼起诉他,要求他按房屋买卖合同上的约定支付买方从2016年10月29号至完成房屋交接手续前的逾期交楼违约金?能胜诉吗?
[律师回复]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十条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产纠纷胜诉后诉讼费谁出?
在案件诉讼的过程中,审判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公正公平性进行审判,并确定败诉和胜诉两方应当承担的责任。那么,房产纠纷胜诉后诉讼费谁出呢?按照相关人员的规定,胜诉的一方将不会支付相关费用,诉讼费一般是有败诉方进行支付的。同时败诉方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我们家安徽淮北农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盖房子,有建房证,房子正在建尚未成型,邻居几次过来强扒房子,报警派出所过来也说这事不归他们管,我们要丈量邻居不让,找村长调节,测量后明显我们在自己宅基地范围甚至丢出来的胡同比邻居家要多,个人认为,村长说按照邻居就要留同宽大胡同有道理,让我们妥协让地,协商也没达成,目前想要起诉解决。 想问,1.在自家宅基地建房,在建未成型的房子被邻居强扒,算不算恶意毁坏财产,警方该不该管 2.丢胡同这种事需不需要和邻居商议或要求一致 3起诉的话目前需要那些准备或收集那些证据,胜算大吗
[律师回复]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9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胜诉后或胜诉前责任举证分配
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债权人的债权已到清偿期,法院判令债务人偿还欠款的判决生效后,案件执行期间,债务人无力清偿,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第二类是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合同法第74条所规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提起撤销权诉讼,这类案件,多以原告败诉而告结案。
10w+浏览
高院再审胜诉率是多少一二审我胜诉
[律师回复] 如果对执行标底存在异议,可以在接到裁决书或是判决书之后的15日内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二条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执行异议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异议人在三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不予受理。
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执行法院立案或者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
第三条执行法院收到执行异议后三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的,异议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指令执行法院在三日内立案或者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裁定。
第四条执行案件被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委托执行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原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由提出异议时负责该案件执行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受指定或者受委托的人民法院是原执行法院的下级人民法院的,仍由原执行法院审查处理。
执行案件被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委托执行后,案外人对原执行法院的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一)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
(二)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
(三)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购买权的
(四)认为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超出其协助范围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
(五)认为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人民法院违法执行行为侵害的。
第六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
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凭借条或欠条等证据,写好起诉状向被告(欠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立即还款,如果胜诉后欠钱方还不愿意还款的话可以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个人没有专业知识的,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纠纷 > 起诉欠钱不还胜诉后怎么办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