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孙女是法定继承人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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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孙子孙女是法定继承人,继承权它是一种期待的权利,在继承权发生的时候必然是被继承人死亡。根据我们国家《继承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孙子孙女,是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的,同时也存在着代位继承。
孙子孙女是法定继承人吗?

一、孙子孙女是法定继承人吗?

孙子孙女是法定继承人。继承权是一种期待权,继承权的实现是指期待权转变为既得权。代位继承与本继承相对应,是指当继承人继承不能时,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行使继承权,即继承人的期待权发生流转,为代位人所承继,最终由代位人实现由期待权向既得权的转变,取得既得利益

二、法律规定是什么?

继承法》代位继承条件过于狭窄且将孙子女、外孙子女排除在法定继承人之外与法相悖法定继承人是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可以依法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继承制度,多是以婚姻关系及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为依据来划分继承顺序。我国《继承法》第十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前已述及,《继承法》之所以没有如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样将孙子女、外孙子女确定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理由是《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了代位继承制度,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可以代替已经死亡的父或母的位置来继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遗产。此时,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因而认为《继承法》再将孙子女、外孙子女规定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已无实际意义。

但应该看到,我国《继承法》对代位继承发生的条件规定得过于狭窄,而且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并非是代位继承发生的绝对唯一条件,代位继承能否最终实现还受到其他条件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而我国《继承法》第七条则明确规定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前提条件,即继承人如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就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由此可见,如果在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后,即使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原因发生,其子女也会因“无位可代”而不能继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遗产,这表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代位继承地位并不稳固。加之孙子女、外孙子女非法定继承人的先天缺欠,最终不利于对孙子女、外孙子女权益的保护,恐怕也有违代位继承制度的立法本意。

继承的范围在我们国家非常的明确,一般情况下继承如果有遗嘱的情况之下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就可以了,如果对于继承人来说的话,如果先于被继承死亡是可以发生代位继承,这里的代位继承指的就是晚辈直系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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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继承权的实现,除了要被继承人死亡这一基础事实外,实际上还应附有条件,即继承人不放弃继承权。
首先,从时间顺序上看,在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并不是马上取得继承财产的物权,而是指继承程序的开始,此时,能继承的遗产份额还处于未定状态,即不是继承人的,更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有继承人未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后,此部分遗产份额才能转移成为继承人的财产,继而配偶才对继承的财产享有共同所有权。因此,在继承人作出是否放弃继承权时,遗产份额根本就还没有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也不可能会损害到配偶的利益。
另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权利可以放弃”。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也就是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可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
继承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它与一般财产权不同的是:继承权与继承人的人身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具有明显的人身属性。而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权利是优先于一般财产权的。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来说,有人身性质的继承权比较特殊,作为特定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只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与配偶无关,配偶无权干涉。另外,配偶也没有继承对方父母遗产的权利,因此在法律上配偶也不享有对此财产的请求权。没有财产请求权,自然也就谈不上一方放弃继承权是对另一方权益的侵害。夫妻一方放弃遗产继承权,是依法处分个人财产权利,无需征得配偶及他人许可。
在继承开始时,夫妻一方放弃继承权,是不需要配偶同意的,即一方对继承的放弃,并不意味着对配偶财产权的侵害。放弃遗产继承的行为系法律赋予继承人独有的权利,该行为系陈某依法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无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且该放弃继承权的行为不影响原夫妻关系另一方履行对其子女、配偶的法定义务,此案中并未侵犯隋某的合法权益。故此,陈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未单方面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而仅是处分了其作为法定继承人个人享有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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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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