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中介欺诈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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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二手房合同中介欺诈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但需要提交相关证据,特别是有关购房合同的具体条款,应当进行合法的认定,涉及到中介存在欺诈行为的,可以以诈骗罪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手房合同中介欺诈怎么办?

一、二手房合同中介欺诈怎么办?

可以起诉到法院,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关证据来进行合法的认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合同纠纷中的相关权利认定

1、承租人的解除权

租赁房屋具有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

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1)《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涉及到中介利用二手房交易合同进行欺诈交易的行为,是需要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存在严重的侵权行为,是可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一般可以按照民事案件来要求赔偿,存在诈骗行为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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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
4、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
5、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
6、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
7、各类房地产广告信息、内容中未标注忠告语,以及未经登记发布房地产印刷品广告。这些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直接的经济利益,并且间接损害了国家利益,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的操作、运行秩序。交易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单提醒购房者,注意区别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中这两种行为。购房前认真索取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对于所谓的“可转换产权房”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该房产的真实情况并且在合同中约定中介方如果提供情况不实应当负责的赔偿责任。对于房产中介方的广告、店堂招贴等宣传资料上,凡标明符合合同要约要件的内容,视为要约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写入合同中,以此约束相对方。达成协议后,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应当本人亲自办理,以避免产权无法过户风险等。
二、房产中介欺诈行为有哪些由于营销进入的深度不同,中介营销代理机构有可能取代开发商掌握完全的价格制订权。中介营销机构制订价格政策的渠道与途径通常有两条,一是运筹模式,卖vip卡,选房等,再通过折抵来实施销售促进;二是直接通过销售控制策略制订价格表,让你通过其提供的价格表自动进入其预期的可售房源范围,当预期可售范围缩小到一定程度,就会调整价格与销售控制方针。所以,碰到这类情形,首先是通过了解谁在卖楼,有没有合法性,当确认为中介代理后,应仔细阅读销售控制房源表,其中明显户型等主品因素非常强,但标价非常高的,可以加大杀价力度。反而对于可选择范围的房源,其折扣力度其实并不大,基本就是广告宣传中的优惠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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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
(六)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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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欺诈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类:签合同不给正本。
如果与中介签订合同后中介不肯给正本,一定要拒绝签订。
第二类:强制规定独家委托。
如果居间合同中约定下家不得通过其他中介公司成交,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也是无效的。
第三类:欺上瞒下吃差价。
一旦发生中介吃差价的情况,可立即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行政部门会依法进行处理,同时还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以便通过要求中介公司返还差价。
第四类:私下收取中介费。
一定不能被个别业务员打着“少收佣金”或“为了少交税”的幌子所欺骗,不签居间合同或不开发票。
第五类:随意拗断定金。
如果已经支付了定金但对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应当视为买卖合同没有成立,上家应当返还定金(不是双倍)。
第六类:诱使下家交定金。
搞清交付定金后双方的责任,以免误入“定金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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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碰到合同上写明面积“以产证为准”的情况,一定要记得写上“面积误差不得超过多少平方”的内容。
第八类:隐瞒房屋真实情况。
中介往往会隐瞒一些不利的情况。所以一定要冷静判断中介的话,对一些关键情况最好自己去房产局核实一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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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介居间合同欺诈有哪些情形?对策有哪些?
签合同不给正本,如果与中介签订合同后中介不肯给正本,一定要拒绝签订。强制规定独家委托。欺上瞒下吃差价,中介吃差价的方式主要有:办理委托手续,对双方隐瞒交易价格,吃全部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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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房屋中介有欺诈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中介有欺诈怎么样办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中介公司,也称房产经纪机构。通过中介公司出售房屋或者通过中介公司购买房屋,无疑是比较便捷的。虽然会付出部分佣金,但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服务、代办交易手续等服务可以为双方解约不少的时间成本,而且也能避免买卖双方花费大量的精力去重新学习行政手续的办理流程。但房产经纪机构和其他行业一样,也可能遇到不诚信,欺骗客户的情况。
根据“欺骗”的程度,如果中介机构只是借助一般性的隐瞒或者虚假陈述的方式去促成交易,那么可以向行政主观部门投诉,由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情节轻重给于罚款、撤销备案、停止网签、吊销执照等一系列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向,主张索赔。如果中介公司一开始就不打算提供正常的经纪服务,而是纯粹依靠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的方式骗取佣金,那可能将涉嫌诈骗犯罪,此时应当报警,由公安机关侦查处理。为了尽可能的降低被诈骗的风险,要选择依法设立,正规备案登记的房产经纪机构。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的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未经委托人同意的
(三)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的
(四)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不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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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有欺诈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屋中介公司,也称房产经纪机构。通过中介公司出售房屋或者通过中介公司购买房屋,无疑是比较便捷的。虽然会付出部分佣金,但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服务、代办交易手续等服务可以为双方解约不少的时间成本,而且也能避免买卖双方花费大量的精力去重新学习行政手续的办理流程。但房产经纪机构和其他行业一样,也可能遇到不诚信,欺骗客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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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的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未经委托人同意的
(三)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的
(四)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不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的
(五)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或者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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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常见的房产中介欺诈行为房产中介欺诈的常用方式有以下这些: 1、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 2、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 3、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 4、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 5、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 6、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 7、各类房地产广告信息、内容中未标注忠告语,以及未经登记发布房地产印刷品广告。这些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直接的经济利益,并且间接损害了国家利益,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的操作、运行秩序。交易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单提醒购房者,注意区别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中这两种行为。购房前认真索取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对于所谓的“可转换产权房”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该房产的真实情况并且在合同中约定中介方如果提供情况不实应当负责的赔偿责任。对于房产中介方的广告、店堂招贴等宣传资料上,凡标明符合合同要约要件的内容,视为要约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写入合同中,以此约束相对方。达成协议后,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应当本人亲自办理,以避免产权无法过户风险等。 二、房产中介一般有哪些欺诈行为由于营销进入的深度不同,中介营销代理机构有可能取代开发商掌握完全的价格制订权。中介营销机构制订价格政策的渠道与途径通常有两条,一是运筹模式,卖vip卡,选房等,再通过折抵来实施销售促进;二是直接通过销售控制策略制订价格表,让你通过其提供的价格表自动进入其预期的可售房源范围,当预期可售范围缩小到一定程度,就会调整价格与销售控制方针。所以,碰到这类情形,首先是通过了解谁在卖楼,有没有合法性,当确认为中介代理后,应仔细阅读销售控制房源表,其中明显户型等主品因素非常强,但标价非常高的,可以加大杀价力度。反而对于可选择范围的房源,其折扣力度其实并不大,基本就是广告宣传中的优惠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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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有什么欺诈行为
虚假宣传,引诱消费者签订合同。在合同中不加注明,以至消费者购房与看房不实。订立霸王合同,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订立霸王合同,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巧立名目,收取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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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产中介有哪些欺诈行为
[律师回复] 一、常见的房产中介欺诈行为房产中介欺诈的常用方式有以下这些: 1、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 2、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 3、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 4、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 5、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 6、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 7、各类房地产广告信息、内容中未标注忠告语,以及未经登记发布房地产印刷品广告。这些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直接的经济利益,并且间接损害了国家利益,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的操作、运行秩序。交易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单提醒购房者,注意区别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中这两种行为。购房前认真索取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对于所谓的“可转换产权房”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该房产的真实情况并且在合同中约定中介方如果提供情况不实应当负责的赔偿责任。对于房产中介方的广告、店堂招贴等宣传资料上,凡标明符合合同要约要件的内容,视为要约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写入合同中,以此约束相对方。达成协议后,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应当本人亲自办理,以避免产权无法过户风险等。 二、房产中介一般有哪些欺诈行为由于营销进入的深度不同,中介营销代理机构有可能取代开发商掌握完全的价格制订权。中介营销机构制订价格政策的渠道与途径通常有两条,一是运筹模式,卖vip卡,选房等,再通过折抵来实施销售促进;二是直接通过销售控制策略制订价格表,让你通过其提供的价格表自动进入其预期的可售房源范围,当预期可售范围缩小到一定程度,就会调整价格与销售控制方针。所以,碰到这类情形,首先是通过了解谁在卖楼,有没有合法性,当确认为中介代理后,应仔细阅读销售控制房源表,其中明显户型等主品因素非常强,但标价非常高的,可以加大杀价力度。反而对于可选择范围的房源,其折扣力度其实并不大,基本就是广告宣传中的优惠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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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欺诈行为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常见的房产中介欺诈行为房产中介欺诈的常用方式有以下这些: 1、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 2、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 3、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 4、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 5、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 6、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 7、各类房地产广告信息、内容中未标注忠告语,以及未经登记发布房地产印刷品广告。这些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直接的经济利益,并且间接损害了国家利益,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的操作、运行秩序。交易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单提醒购房者,注意区别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中这两种行为。购房前认真索取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对于所谓的“可转换产权房”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该房产的真实情况并且在合同中约定中介方如果提供情况不实应当负责的赔偿责任。对于房产中介方的广告、店堂招贴等宣传资料上,凡标明符合合同要约要件的内容,视为要约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写入合同中,以此约束相对方。达成协议后,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应当本人亲自办理,以避免产权无法过户风险等。 二、房产中介一般有哪些欺诈行为由于营销进入的深度不同,中介营销代理机构有可能取代开发商掌握完全的价格制订权。中介营销机构制订价格政策的渠道与途径通常有两条,一是运筹模式,卖vip卡,选房等,再通过折抵来实施销售促进;二是直接通过销售控制策略制订价格表,让你通过其提供的价格表自动进入其预期的可售房源范围,当预期可售范围缩小到一定程度,就会调整价格与销售控制方针。所以,碰到这类情形,首先是通过了解谁在卖楼,有没有合法性,当确认为中介代理后,应仔细阅读销售控制房源表,其中明显户型等主品因素非常强,但标价非常高的,可以加大杀价力度。反而对于可选择范围的房源,其折扣力度其实并不大,基本就是广告宣传中的优惠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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