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支付残疾赔偿金对方不履行判决书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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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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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人民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残疾赔偿金但对方不履行判决书的话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前提条件是法院的判决书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类似于一审的判决书,要15天以后才正式生效,对方不履行判决书,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判决支付残疾赔偿金对方不履行判决书怎么办

一、判决支付残疾赔偿金对方不履行判决书怎么办?

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执行书1份(申请人本人签字

2、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3、申请执行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4、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原件1份

5、有法定(指定)代理人的,另提交:

(1)法定(指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2)与申请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亲属关系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供查验。

7、如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证复印件各1份。

二、对一审的残疾赔偿金判决标准有争议怎么办?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可以作出以下几种判决: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这种判决没有改变原判决有关认定事实的部分,只改变一审法院在适用实体法律上的不正确之处。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对于判决书当中的败诉方来讲,如果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残疾赔偿金标准过高的话,是可以在法定时间内上诉的,可是,如若没有上诉或者说拿到的是二审的最终判决书,那就应当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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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么请求支付迟延履行金
迟延履行金,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时,由人民裁定,由被执行人交纳用以弥补申请人损失,同时惩诫被执行人违法行为的款项,属人民执行权调控的范畴,在执行程序中适度掌握。裁定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金,既有弥补申请人损失的合理性,又具有制裁违法的惩罚性,同时,也有利于维护法律权威,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培植社会法制观念。但在司法实践中,迟延履行金往往被忽视、放弃,所用极少,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使执行权显得苍白无力,有悖立法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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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赔付金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1)残疾赔偿金性质:应为因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而导致收入减少的财产赔偿(属于物质损失而非精神损害抚慰金)。 (2)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伤残等级系数×赔偿年限(基本年限20年)。 A.收入标准:按照受诉所在地(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收入标准高于受诉所在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上一年度(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根据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除以平均负担系数(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计算出的个人平均收入。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解释,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被调查的城镇家庭居民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它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 ②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指根据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除以平均负担系数计算出的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 B.伤残等级系数: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 C.赔偿年限包括定型化赔偿年限和调整赔偿年限: ①定型化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固定期限)计算。 ②调整赔偿年限: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3)残疾赔偿金斟酌确定因素: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4)超过确定的残疾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应当判令继续给付5-10年。 【律师提示】 残疾赔偿金的城乡标准:受害人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丧葬费的赔偿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三级听力残疾补贴资金是多少钱。农民工怎么样支付
[律师回复]
一、残疾证一月多少钱依据《《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二补贴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适时调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程序一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三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现金的,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四定期复核。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三、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顺利实施。财政通过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予以支持。残联组织要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审核工作。二加强制度落实。地方已经实施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补贴对象范围小于本意见要求的,要严格按本意见执行,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扩大补贴范围。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市场服务、鼓励慈善志愿服务等方式,健全补贴与服务相结合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促进残疾人服务业发展。三加强监督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重点督查落实情况。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组织定期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绩效评估,及时处理残疾人及其他群众的投诉建议,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要统筹建立统一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网络信息平台,加强对基本信息的实时监测、比对、归纳分析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四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及时组织学习培训,全面掌握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精神和内容,正确组织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残疾人。要充分考虑残疾人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形式进行宣传解读,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了解基本申领程序和要求。要及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释工作,协助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
三级听力残疾补贴资金是多少钱。农民工该如何支付
[律师回复]
一、残疾证一月多少钱依据《《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二补贴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适时调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程序一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三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现金的,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四定期复核。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三、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顺利实施。财政通过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予以支持。残联组织要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审核工作。二加强制度落实。地方已经实施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补贴对象范围小于本意见要求的,要严格按本意见执行,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扩大补贴范围。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市场服务、鼓励慈善志愿服务等方式,健全补贴与服务相结合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促进残疾人服务业发展。三加强监督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重点督查落实情况。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组织定期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绩效评估,及时处理残疾人及其他群众的投诉建议,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要统筹建立统一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网络信息平台,加强对基本信息的实时监测、比对、归纳分析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四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及时组织学习培训,全面掌握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精神和内容,正确组织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残疾人。要充分考虑残疾人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形式进行宣传解读,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了解基本申领程序和要求。要及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释工作,协助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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