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刚毕业的ZX踏入社会,满心期待开启人生新旅程,却因卷入一起诈骗案,命运瞬间改变。
ZX通过招聘平台,入职了一家文化传媒公司,担任拼多多运营岗位。她勤勤恳恳地按照公司要求搭建拼多多网店、上架商品、处理售后等。然而,入职两个月左右,她渐渐觉察公司业务可能涉及刷单等不合法操作。内心不安的她多次向公司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可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延,直到2024年年底,她才终于获准离职。
谁能想到,这短暂的工作经历,竟让ZX陷入了巨大的危机。2025年,公安机关电话通知ZX到案,ZX怀着忐忑又坦然的心情,主动前往配合调查。可她没想到,这一去,自己竟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羁押于武汉市第一看守所。
ZX的家属心急如焚,四处寻求帮助。最终,湖北XX接受委托,指派彭龙亭律师担任辩护人。彭龙亭律师深知,此刻的ZX就像在黑暗中迷失的羔羊,而自己必须成为那盏照亮她前行道路的明灯。
接受委托后,彭龙亭律师迅速行动起来。他通过多次会见ZX,详细了解她入职的点点滴滴、工作的具体内容、离职的艰难过程以及她对公司业务模式的认知程度。经过认真研判,彭龙亭律师发现,ZX作为基层运营人员,仅仅负责技术性店铺搭建和日常运营,根本不接触客户谈单、合同签订、资金收取等核心环节。而且,ZX在入职初期是真心认为公司系正规经营,只是后来觉察异常后便立即提出离职,主观上并无参与诈骗的故意,与公司主要涉案人员也无事前通谋。
明确方向后,彭龙亭律师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他从ZX具有自首情节、无犯罪故意、无社会危险性、患有重度抑郁症、家庭情况特殊等角度,有理有据地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同时,ZX家属也愿意作为保证人并配合监管,确保ZX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
案件报捕后,彭龙亭律师更是争分夺秒,紧急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交关于建议对ZX涉嫌诈骗罪一案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的法律意见书。他构建了“主观无明知+客观无诈骗行为+无逮捕必要性”的三层辩护体系。主观层面,ZX作为应届毕业生,通过正规平台入职,公司办公地点在写字楼,她多次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主观上认为公司正规;她仅获取基本工资和少量提成,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她觉察异常后多次提交离职申请,说明其与公司主要涉案人员无事前通谋。客观层面,ZX仅从事店铺运营技术支持,不接触谈单、签合同、收钱环节,其行为不能使受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与受害人被骗结果无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社会危险性层面,ZX系初犯偶犯,有自首情节,愿意退缴违法所得,患有重度抑郁症和重度焦虑症,不适宜羁押,家属愿意配合监管。
在报捕阶段,彭龙亭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面对面沟通。他充分阐述ZX的主观状态、行为性质、家庭困境及悔罪表现。他强调,ZX虽入职5个月,但觉察异常后即提出离职,年底才获准离开,说明她并非主动追求犯罪结果;ZX作为基层运营人员,在整个犯罪链条中处于最末端,所起作用微乎其微;ZX患有重度抑郁症,羁押可能加重病情,不利于案件处理。检察官认真审查,充分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展现了细致、有担当的司法态度。
取保候审后,彭龙亭律师并未放松,继续跟进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他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强调ZX系被公司蒙蔽而卷入犯罪,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初犯、退赃意愿、认罪认罚等多个从宽情节。
最终,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对ZX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ZX于刑事拘留后37天内被取保候审,成功走出看守所。随后,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对ZX作出不起诉决定。
彭龙亭律师在这起案件中总结出诸多心得。“黄金37天是生命线,对于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批捕环节是争取取保候审的最后机会。一旦批捕,后续取保难度极大。辩护人必须在37天内全力以赴,提交高质量的法律意见,并与检察官充分沟通。”他深知时间的紧迫和关键。“‘无共谋、无明知’是核心辩点,对于基层员工涉嫌诈骗的案件,应重点论证其与公司主要涉案人员无事前通谋,主观上缺乏诈骗故意。ZX察觉异常即提出离职,虽受公司拖延但终获准离职的事实,是证明其‘无明知’的关键证据。”他也强调了抓住核心辩点的重要性。
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法律的公正与温度,也让我们看到了彭龙亭律师专业、负责的态度。正如他所说:“收案即亲办,案件无论大小,必定全力以赴。”在法律的道路上,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对正义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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