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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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2、在合同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成立的情况下,以及合同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成立又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场合,有权人可诉请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决变更合同。3、在情势变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4、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5、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使合同变更。
合同变更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一、合同变更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合同的变更,从其原因与程序上着眼,在我国合同法上可有如下类型:

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如债务人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履行合同债务变为损害赔偿债务;

②在合同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成立的情况下,以及合同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成立又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场合,有权人可诉请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决变更合同;

③在情势变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

④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

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使合同变更。

二、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即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变更。

2、遵守规定

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合同变更还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我国《合同法》第77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依此规定,如果当事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未遵循这些法定方式的,即便达成了变更合同的协议,也是无效的。由于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变更的形式未作强制性规定,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形式可以协商决定,一般要与原合同的形式相一致。

3、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合同变更仅指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因而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当然,合同变更必须是非实质性内容的变更,变更后的合同关系与原合同关系应当保持同一性。

说到合同变更,主要就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内容作出更改。一般来说对合同进行变更,要建立在当事人协商自愿的基础之上,除此之外变更之后的合同内容也是不能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的。否则的话,将会导致变更后的合同无效,这对当事人权益的保障是十分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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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合同的变更一般包括两种类型:法定变更和协议变更。法定变更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经过当事人一方提出,可以变更企业劳动合同,协议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对企业劳动合同经变更,同时这种变更也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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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主合同变更的主要类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主合同变更的主要类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主合同变更包括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和主合同内容的变更,它们都会对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产生相应的影响,《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解释》)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
主合同主体的变更
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因此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就包括债权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与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
1. 债权人的变更。债权人的变更即债权让与,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其应承担的义务仍由其自行承担的情形。由于债权人的变更只是改变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对象,并没有加重债务人的责任,保证人的风险也没有增加,所以《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依其规定,主合同的此项变更无须得到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必须对变更后的债权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与原债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债务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又称债务承担,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承担的债务让由第三人承担,而其应享有的债权仍由其享有的情形。由于债务人的变更可能会导致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第三人承担债务的结果,这对于保证人来说,无疑是加重了其保证责任,为了保护保证人的合法权益,《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依其规定,此种情形的主合同的变更,必须在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保证人才继续对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将不再对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于未转让的债务,保证人仍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又被称为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一起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形。由于合同大都是双方当事人既享有一定的权利,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所以债权人变更、债务人变更在实践中并不多见,更普遍的是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由于这种情形的主合同变更包括了债务人的变更,所以《担保法》和《解释》规定,此情形的主合同变更要得到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保证人才继续对新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没有得到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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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包含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哪些类型
一、主从合同的关系
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主、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从合同,没有从合同,也就无所谓主合同。尽管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将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从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并不影响到主合同的效力。
二、主合同变更的主要类型
主合同变更包括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和主合同内容的变更,它们都会对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产生相应的影响,《担保法》和《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解释》)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
主合同主体的变更
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因此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就包括债权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与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
1. 债权人的变更。债权人的变更即债权让与,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其应承担的义务仍由其自行承担的情形。由于债权人的变更只是改变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对象,并没有加重债务人的责任,保证人的风险也没有增加,所以《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依其规定,主合同的此项变更无须得到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必须对变更后的债权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与原债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债务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又称债务承担,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承担的债务让由第三人承担,而其应享有的债权仍由其享有的情形。由于债务人的变更可能会导致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第三人承担债务的结果,这对于保证人来说,无疑是加重了其保证责任,为了保护保证人的合法权益,《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依其规定,此种情形的主合同的变更,必须在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保证人才继续对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将不再对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于未转让的债务,保证人仍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又被称为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一起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形。由于合同大都是双方当事人既享有一定的权利,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所以债权人变更、债务人变更在实践中并不多见,更普遍的是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由于这种情形的主合同变更包括了债务人的变更,所以《担保法》和《解释》规定,此情形的主合同变更要得到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保证人才继续对新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没有得到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什么类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哪些类型
一、主从合同的关系
由于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从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其附属性,即它不能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主合同不能成立,从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主合同转让,从合同也不能单独存在;主合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从合同也将失去效力;主合同终止,从合同亦随之终止。主、从合同是相对而言的,没有主合同就没有从合同,没有从合同,也就无所谓主合同。尽管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将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及效力,但从合同不成立或失效,一般并不影响到主合同的效力。
二、主合同变更的主要类型
主合同变更包括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和主合同内容的变更,它们都会对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产生相应的影响,《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解释》)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
主合同主体的变更
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因此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就包括债权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与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
1. 债权人的变更。债权人的变更即债权让与,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其应承担的义务仍由其自行承担的情形。由于债权人的变更只是改变了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对象,并没有加重债务人的责任,保证人的风险也没有增加,所以《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依其规定,主合同的此项变更无须得到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必须对变更后的债权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与原债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债务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又称债务承担,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承担的债务让由第三人承担,而其应享有的债权仍由其享有的情形。由于债务人的变更可能会导致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第三人承担债务的结果,这对于保证人来说,无疑是加重了其保证责任,为了保护保证人的合法权益,《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依其规定,此种情形的主合同的变更,必须在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保证人才继续对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将不再对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于未转让的债务,保证人仍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又被称为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是指主合同的当事人将其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一起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形。由于合同大都是双方当事人既享有一定的权利,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所以债权人变更、债务人变更在实践中并不多见,更普遍的是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由于这种情形的主合同变更包括了债务人的变更,所以《担保法》和《解释》规定,此情形的主合同变更要得到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保证人才继续对新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没有得到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合同变更的类型有哪些,合同变更的类型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合同变更的类型有哪些合同的变更,从原因与程序上着眼,在我国法律上有以下类型: 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如债务人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损害赔偿债务。 2、在合同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情况下,有权人可诉请变更或撤销合同,裁决变更合同。 3、在情事变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 4、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 5、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使合同变更。 二、合同变更应符合哪些条件 1、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没有原合同关系就没有变更的对象,所以,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这一条件。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变更采取狭义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标的变更;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款或酬金的增减;履行期限的变更;履行地点的改变;履行方式的改变;结算方式的改变;所附条件的增添或除去;单纯债权变为选择债权;担保的设定或消失;违约金的变更;利息的变化。 3、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不以的裁决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合同的变更须经裁决程序的,在我国法上,一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如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合同,不论是撤销还是变更,均须经过裁决;是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无论是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均须裁决。合同的变更基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使合同变更。除此以外的合同变更,一律由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达不成协议便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 4、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对合同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须遵守此种要求。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变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须经裁决的方式。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有时需要采有书面形式,有时则无此要求。债务人违约而变更合同一般不强求特定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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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合同的变更一般包括两种类型:法定变更和协议变更。法定变更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经过当事人一方提出,可以变更企业劳动合同;协议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对企业劳动合同经变更,同时这种变更也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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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合同主题的变更有什么类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伙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入伙和退伙两个方面:
(一)入伙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除了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应当从其约定之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不过应特别注意的是,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合同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合同享有合伙权利和承担合伙责任。
(二)退伙退伙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1、协议退伙。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合伙人在合伙合同中就退伙的条件和时间,财产的分割和盈亏的分派等作出规定,一俟条件符合,退伙即告成立;二是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全体合伙人就退伙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退伙人依全体合伙人的决议退伙。
2、声明退伙。声明退伙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合伙合同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如果出现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就可以退伙:一是发生了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如长期卧病,不能参与合作事务的执行等;二是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合同约定的义务。
声明退伙的
第二种情况是,合伙合同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也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3、法定退伙。所谓法定退伙,就是在合伙人出现了有下列法定的情形之一时,该当事人就可以退伙:一是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是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是个人丧失偿还能力;四是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法定退伙以退伙的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4、除名退伙,在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是未履行出资义务;二是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企业造成损失;三是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是合伙合同约定的其他事由。
应当注意的是,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自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时,企业应进行财产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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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合同主题的变更包含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合伙合同主题的变更包含哪些类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伙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入伙和退伙两个方面:
(一)入伙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除了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应当从其约定之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不过应特别注意的是,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合同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合同享有合伙权利和承担合伙责任。
(二)退伙退伙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1、协议退伙。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合伙人在合伙合同中就退伙的条件和时间,财产的分割和盈亏的分派等作出规定,一俟条件符合,退伙即告成立;二是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全体合伙人就退伙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退伙人依全体合伙人的决议退伙。
2、声明退伙。声明退伙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合伙合同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如果出现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就可以退伙:一是发生了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如长期卧病,不能参与合作事务的执行等;二是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合同约定的义务。
声明退伙的
第二种情况是,合伙合同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也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3、法定退伙。所谓法定退伙,就是在合伙人出现了有下列法定的情形之一时,该当事人就可以退伙:一是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是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是个人丧失偿还能力;四是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法定退伙以退伙的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4、除名退伙,在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是未履行出资义务;二是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企业造成损失;三是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是合伙合同约定的其他事由。
应当注意的是,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自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时,企业应进行财产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合同主题的变更包含什么类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伙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入伙和退伙两个方面:
(一)入伙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除了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应当从其约定之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不过应特别注意的是,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合同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合同享有合伙权利和承担合伙责任。
(二)退伙退伙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1、协议退伙。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合伙人在合伙合同中就退伙的条件和时间,财产的分割和盈亏的分派等作出规定,一俟条件符合,退伙即告成立;二是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全体合伙人就退伙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退伙人依全体合伙人的决议退伙。
2、声明退伙。声明退伙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合伙合同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如果出现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就可以退伙:一是发生了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如长期卧病,不能参与合作事务的执行等;二是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合同约定的义务。
声明退伙的
第二种情况是,合伙合同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也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3、法定退伙。所谓法定退伙,就是在合伙人出现了有下列法定的情形之一时,该当事人就可以退伙:一是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是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是个人丧失偿还能力;四是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法定退伙以退伙的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4、除名退伙,在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是未履行出资义务;二是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企业造成损失;三是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是合伙合同约定的其他事由。
应当注意的是,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自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时,企业应进行财产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合同主题的变更包括什么类型
[律师回复] 对于合伙合同主题的变更包括什么类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伙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入伙和退伙两个方面:
(一)入伙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除了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应当从其约定之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不过应特别注意的是,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合同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合同享有合伙权利和承担合伙责任。
(二)退伙退伙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1、协议退伙。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合伙人在合伙合同中就退伙的条件和时间,财产的分割和盈亏的分派等作出规定,一俟条件符合,退伙即告成立;二是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全体合伙人就退伙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退伙人依全体合伙人的决议退伙。
2、声明退伙。声明退伙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合伙合同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如果出现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就可以退伙:一是发生了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如长期卧病,不能参与合作事务的执行等;二是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合同约定的义务。
声明退伙的
第二种情况是,合伙合同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也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3、法定退伙。所谓法定退伙,就是在合伙人出现了有下列法定的情形之一时,该当事人就可以退伙:一是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是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是个人丧失偿还能力;四是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法定退伙以退伙的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4、除名退伙,在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是未履行出资义务;二是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企业造成损失;三是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是合伙合同约定的其他事由。
应当注意的是,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自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时,企业应进行财产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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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变更的原因及股权变更类型有哪些?
原因: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股东自身问题、管理不当等原因愿意转让或主动退出。类型:1、协议转让股权。2、投资者协议调整企业注册资本导致股权变更。3、投资者一方经他方投资者同意将股权质押给第三方,质权人或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取得该股权。4、其他变更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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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合同变更的类型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合同变更的类型有哪些合同的变更,从原因与程序上着眼,在我国法律上有以下类型: 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如债务人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损害赔偿债务。 2、在合同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情况下,有权人可诉请变更或撤销合同,裁决变更合同。 3、在情事变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 4、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 5、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使合同变更。 二、合同变更应符合哪些条件 1、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没有原合同关系就没有变更的对象,所以,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这一条件。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变更采取狭义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标的变更;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款或酬金的增减;履行期限的变更;履行地点的改变;履行方式的改变;结算方式的改变;所附条件的增添或除去;单纯债权变为选择债权;担保的设定或消失;违约金的变更;利息的变化。 3、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不以的裁决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合同的变更须经裁决程序的,在我国法上,一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如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合同,不论是撤销还是变更,均须经过裁决;是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无论是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均须裁决。合同的变更基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使合同变更。除此以外的合同变更,一律由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达不成协议便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 4、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对合同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须遵守此种要求。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变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须经裁决的方式。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有时需要采有书面形式,有时则无此要求。债务人违约而变更合同一般不强求特定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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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的类型有哪些,合同变更的条件
[律师回复] 一、合同变更的类型有哪些合同的变更,从原因与程序上着眼,在我国法律上有以下类型: 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如债务人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损害赔偿债务。 2、在合同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情况下,有权人可诉请变更或撤销合同,裁决变更合同。 3、在情事变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 4、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 5、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使合同变更。 二、合同变更应符合哪些条件 1、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没有原合同关系就没有变更的对象,所以,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这一条件。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变更采取狭义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标的变更;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款或酬金的增减;履行期限的变更;履行地点的改变;履行方式的改变;结算方式的改变;所附条件的增添或除去;单纯债权变为选择债权;担保的设定或消失;违约金的变更;利息的变化。 3、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不以的裁决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合同的变更须经裁决程序的,在我国法上,一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如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合同,不论是撤销还是变更,均须经过裁决;是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无论是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均须裁决。合同的变更基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使合同变更。除此以外的合同变更,一律由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达不成协议便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 4、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对合同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须遵守此种要求。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变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须经裁决的方式。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有时需要采有书面形式,有时则无此要求。债务人违约而变更合同一般不强求特定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可变更合同的类型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可变更合同的类型包含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可变更合同的类型
(一)可变更、撤销合同的类型
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5、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
1、法律行为有效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成立时,根据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效力,对民事行为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
2、一方当事人享有撤销权
(1)撤销权的性质及归属
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享有撤销权的人是被欺诈、被胁迫、被乘危的人,发生了重大误解的人,在显失公平的法律行为中是受损失的一方。
(2)撤销权的行使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在诉讼或仲裁之中,向人民或仲裁机构提出,由人民或仲裁机构在裁判中确定。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可以酌情予以撤销或变更。
(3)撤销权的消灭
①除斥期间经过。
1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
②撤销权人的放弃。
撤销权的放弃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地放弃。默示地放弃撤销权一般是明知有撤销权而要求对方履行或者主动向对方提出履行。
(4)撤销权消灭的后果
撤销权消灭后法律行为即确定有效。
(5)行使撤销权的后果
行使撤销权后,法律行为溯及自始无效,其后果完全与无效法律行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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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合同变更类型有哪些
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2、在合同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成立的情况下,以及合同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成立又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场合,有权人可诉请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决变更合同。3、在情势变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4、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5、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使合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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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更合同的类型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变更合同的类型
(一)可变更、撤销合同的类型
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5、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
1、法律行为有效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成立时,根据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法律效力,对民事行为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
2、一方当事人享有撤销权
(1)撤销权的性质及归属
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享有撤销权的人是被欺诈、被胁迫、被乘危的人,发生了重大误解的人,在显失公平的法律行为中是受损失的一方。
(2)撤销权的行使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在诉讼或仲裁之中,向人民或仲裁机构提出,由人民或仲裁机构在裁判中确定。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可以酌情予以撤销或变更。
(3)撤销权的消灭
①除斥期间经过。
1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
②撤销权人的放弃。
撤销权的放弃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地放弃。默示地放弃撤销权一般是明知有撤销权而要求对方履行或者主动向对方提出履行。
(4)撤销权消灭的后果
撤销权消灭后法律行为即确定有效。
(5)行使撤销权的后果
行使撤销权后,法律行为溯及自始无效,其后果完全与无效法律行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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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变更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诉讼费用因借款金额决定,按财产案件划分,费用根据诉讼请求金额递增收费:1万元以下50元;1万至10万,2.5%比例;10万至20万,2%;20万至50万,1.5%;50万至100万,1%。民事案件中,非财产案件费用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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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合同变更有哪些类型,公司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合同变更的类型有哪些合同的变更,从原因与程序上着眼,在我国法律上有以下类型: 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如债务人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损害赔偿债务。 2、在合同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情况下,有权人可诉请变更或撤销合同,裁决变更合同。 3、在情事变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 4、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 5、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使合同变更。 二、合同变更应符合哪些条件 1、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没有原合同关系就没有变更的对象,所以,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这一条件。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变更采取狭义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标的变更;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款或酬金的增减;履行期限的变更;履行地点的改变;履行方式的改变;结算方式的改变;所附条件的增添或除去;单纯债权变为选择债权;担保的设定或消失;违约金的变更;利息的变化。 3、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不以的裁决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合同的变更须经裁决程序的,在我国法上,一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如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合同,不论是撤销还是变更,均须经过裁决;是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无论是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均须裁决。合同的变更基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使合同变更。除此以外的合同变更,一律由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达不成协议便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 4、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对合同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须遵守此种要求。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变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须经裁决的方式。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有时需要采有书面形式,有时则无此要求。债务人违约而变更合同一般不强求特定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变更的类型有哪些,合同变更应符合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一、合同变更的类型有哪些合同的变更,从原因与程序上着眼,在我国法律上有以下类型:
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如债务人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损害赔偿债务。
2、在合同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情况下,有权人可诉请变更或撤销合同,裁决变更合同。
3、在情事变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
4、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
5、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使合同变更。
二、合同变更应符合哪些条件
1、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没有原合同关系就没有变更的对象,所以,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这一条件。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变更采取狭义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标的变更;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款或酬金的增减;履行期限的变更;履行地点的改变;履行方式的改变;结算方式的改变;所附条件的增添或除去;单纯债权变为选择债权;担保的设定或消失;违约金的变更;利息的变化。
3、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不以的裁决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合同的变更须经裁决程序的,在我国法上,一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如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合同,不论是撤销还是变更,均须经过裁决;是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无论是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均须裁决。合同的变更基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使合同变更。除此以外的合同变更,一律由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达不成协议便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
4、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对合同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须遵守此种要求。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变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须经裁决的方式。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有时需要采有书面形式,有时则无此要求。债务人违约而变更合同一般不强求特定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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