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与遗产继承顺序有联系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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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赡养老人与遗产继承顺序没有联系,赡养老人是子女的责任,与继承权没有关系,老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遗产,对老人的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在老人生前提出,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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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赡养老人遗产继承顺序有联系吗?

两者没有关系:

1,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和是否有权继承继承人的遗产,没有关系;

2,如果当事人对老人的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在老人生前提出;

3,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4,我国《继承法》对继承的范围和份额规定得很明确,当事人可参照处理;

5,如果对继承份额和继承人的范围有异议的,可以协商或者起诉解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

1、继承权男女平等。

2、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5、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6、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7、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8、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同一顺序继承人遗产继承份额应当均等,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应得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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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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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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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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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法典》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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