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房东逃跑房东怎么办?
1、通过法律程序追究二房东的刑事责任,可以去起诉二房东诈骗,但必须要符合条件。金额2000以上立案,没有直接证据恐怕很难受理,当然楼主要是有人 就情况另算了。被二房东骗走钱是找公安报警。这种行为属于合同诈骗或利用合同诈骗,属于刑事类犯罪行为,不是民事侵权类犯罪,由公安机关处理。当诈骗金额达到量刑标准时有公安机关侦破移交检查机关(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2、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和第二百六十六的规定,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2、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综上所述,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的票据作担保的,收受给付的货物后逃匿的,构成合同诈骗罪,诈骗数额应当以实际骗取数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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