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里,在职场大家总会听闻某些员工因为涉嫌罪名被抓,其中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比较常见。这俩罪名听起来有点像,实际判定那可大有不同。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判定关乎员工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搞清楚它们才能正确判断行为的法律性质。不少企业和个人会遇到财务资金方面的问题,也不清楚自己的行为究竟会不会构成犯罪,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这俩罪名该如何去判定。
一、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概念区分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犯罪行为。比如公司的财务人员,私自把公司账户里的资金转到自己个人账户,短期用于个人的资金周转。而职务侵占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像公司的销售人员,把销售所得的货款直接据为己有,不交给公司。
二、判定犯罪主体的关键
这两个罪名的主体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不同性质的单位下,主体的认定也有区别。在民营企业里,所有相关工作人员都可能成为犯罪主体。而在国有企业中,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或侵占财物可能会涉及贪污罪等其他罪名,只有非国家工作人员才会构成这两个罪名。比如,某国有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挪用公司资金,就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如果是该公司里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挪用资金,就可能按照贪污罪等罪名处理。
三、主观故意区分要点
判定这两个罪名,主观故意方面很重要。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只是暂时挪用资金,打算日后归还。如某企业的项目经理,因为自家突发急事需要资金周转,就挪用了项目资金,并打算等事情解决后马上归还。而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是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是不想归还的。例如公司的仓管人员,把仓库里的货物私自变卖,所得款项自己挥霍,完全没有归还公司财物或款项的想法。
四、行为方式差异判定
挪用资金罪通常是通过隐蔽的手段暂时改变资金的用途。比如公司出纳通过修改财务报表,将资金挪到自己能控制的账户。而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更多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将财物占为己有。像公司的采购人员虚报采购价格,从中骗取差价归自己所有。
在判定构成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后,后续可能会面临司法程序的推进、量刑的确定等问题。不同的案件情况会导致不同的结果,比如是否会有从轻或从重处罚情节,最终的量刑会有多大差异。处理这些问题时稍有不慎就可能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案情,为大家理清后续流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当事人在面对法律问题时更有底气,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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