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别人欠钱不还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写出申请书,附上证据,向法院请求发出支付令,不需起诉。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 因债权人原因致债务履行困难的处理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第五百三十条 债务的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三十一条 债务的部分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三十五条 债权人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二、通过起诉追债应该怎么办理
1、起诉前申请冻结对方资产
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人没有可执行财产,可能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申请诉前保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诉前保全将无效。
2、注意执行时效
借款合同或者欠据(民间俗称欠条或者借条)内约定了还款日期的,那么自还款期届满的次日起3年内为诉讼时效,过了3年,将会很大可能失去胜诉权。也就是说,借款到期后的三年内,债权人不向债务人要求归还的,超过三年则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提醒借贷关系中的款项出借人不要碍于面子一再拖延催款时间,从而导致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债权人员也可以申请诉讼办理,要求案件的债务人员支付清偿的债务。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按照递交的材料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一旦案件败诉后应偿还债权人的欠款。对案件的债务人员的欠款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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