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如何立遗嘱赠与房产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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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立遗嘱的方法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和到公证机构立遗嘱,情况危急的话,有两位以上见证人在场的可订立口头遗嘱,但如果是把房产赠送给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人的话,严格的来说属于遗赠而不是遗嘱。
老人如何立遗嘱赠与房产

一、老人如何立遗嘱赠与房产?

(一)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三)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四)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五)需要公证遗嘱的,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二、遗嘱和遗赠的区别有哪些?

(1)权利主体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关于接受、放弃权利的规定不同。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明确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3)应否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不同。遗嘱继承人既有依遗嘱继承遗产的权利,又承担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受遗赠人只享有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不承担清偿债务的义务。

(4)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有权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受遗赠人无权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只能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处取得遗产。

三、遗赠生效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这是对遗赠人的行为能力的要求;

2、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这是对遗赠行为合法性的要求;

3、受遗赠人须为在遗赠生效时生存之人,受遗赠人的主体资格既已消灭,当然就不能接受遗赠。

老人自己肯定有权利决定把房产给了谁,如果是给了子女、配偶或父母的话,这不属于赠与,给了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人,比如说捐给国家或集体了,这属于赠与。立遗赠的方法跟立遗嘱可选的方法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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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行为上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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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其他情形转化为赠与合同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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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ATM吐出现金的行为本身并非具体确定的赠与意思表示,取款人也不能证明银行有此意思表示,不符合《合同法》第十四条构成要约的规定,赠与合同不成立。
若将取款人操作发出指令视为赠与要约,ATM吐出现金为赠与承诺,则ATM吐出现金时赠与合同即成立。不符合《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如果银行在取款人透支交易完成后表示将该透支款项赠给取款人,此时银行才是发出赠与要约,若取款人作出接受赠与的承诺,则原来订立的可变更可撤销的借款合同变更为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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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从而取得财产而受遗赠人则一般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是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那里取得遗产。
(4)作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嘱继承人需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不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如不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赠。不需要缴纳费用,如果公证的要交很少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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