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公证一般形式

最新修订 | 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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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的《赠与公证细则》第4条第1款规定:“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形式.”为此,就中国法律规章中赠与合同公证的一般形式提示如下 由赠与人、受赠人分别申办赠与书公证和受赠书公证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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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公证的形式,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以及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公证文书表现形式。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的《赠与公证细则》第4条第1款规定:“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形式 .”为此,本文就中国法律规章中赠与合同公证的一般形式提示如下: 由赠与人、受赠人分别申办赠与书公证和受赠书公证的形式。

《赠与公证细则》第4条第2款第1、2项规定:“ 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将财产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书是受赠人单方以书面形式表示接受赠与。”据此,赠与书公证、受赠书公证可作如下定义并共同构成赠与合同公证:

(一)赠与书公证。其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赠与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并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对中国内地公证机构而言,其公证格式可以是:

赠与公证书

( )字第 号

兹证明×××于××××年×月×日来到我处(或在××地),并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的赠与行为符合《民法典》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年×月×日

(二)受赠书公证。其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受赠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表示接受赠与人的赠与并在受赠书上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对中国内地公证机构而言,其公证格式可以是:

受赠公证书

( )字第 号

兹证明×××于××××年×月×日来到我处(或在××地),并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受赠书上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的受赠行为符合《民法典》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年×月×

日根据中国法律规章,“赠与公证书”相当于“要约公证书”,“受赠公证书”相当于“承诺公证书”

为此,赠与书公证、受赠书公证应当共同构成赠与合同公证的一种形式。 由赠与人、受赠人达成协议并共同申办赠与合同公证的形式 《赠与公证细则》第4条第2款第3项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以书面形式,就财产无偿赠与而达成的一种协议。”据此,从实践上讲,赠与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赠与人、受赠人的共同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以及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并在赠与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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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书面形式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而且还有实体法上的效力,因此,贵重物品或数额较大的赠与,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3)公证形式
  公证形式是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所订立的一种合同形式。公证形式的赠与合同效力优于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只要赠与合同一经公证,就对赠与人产生法律上的强制赠与性,即合同公证后,如果赠与人反悔,不愿交付财产的,根据合同法188条规定,受赠人可依法要求赠与人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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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赠与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吗问题解答如下, 一.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吗合同的形式即合同的表达方式,作为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载体,对合同的效力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不能当然认定其为无效。根据立法精神,对合同书面形式的要求主要是基于证据上的考虑,以便更容易地解决这类合同纠纷。也就是说,这里的“应当”不同于“必须”,即使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也成立。二.数据电文也是合同的书面形式吗数据电文是指经由电子、光学或者类似方式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这些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D)是指电子计算机这间使用某种商定标准来规定结构的信息电子传输。它是一种在公司企业之间传输订单、发票等商业文件的电子化手段。它通过计算机通信网络将贸易、运输、保险、银行和海关等行业信息,用一种国际公认的标准格式,实现各有关部门或公司与企业之间的数据交换与处理,并完成以贸易为中心的全部过程。电子邮件是指通过在电子计算机网络中定义了名称和地址的电子信箱传递电子信件,是一种快速的电子信息交换方式,可用于个人、办公室间的通信,也可用于各种贸易活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确定了数据电文为合同的一种书面形式,这一规定适应了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充分保护了现代化的商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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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合同的形式是否有口头形式与书面形式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合同的形式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合同生效的条件
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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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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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合同无效的情形
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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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赠与协议的格式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赠与协议怎么写赠与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结合实践,赠与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赠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
(2)赠与财产的名称、种类等。如果一次赠与的财产是多种的,双方应当分别写明每一种财产。
(3)赠与财产的数量。一次赠与不同种类财产的,应分别载明每一种财产的数量。
(4)赠与财产的质量情况。在附条件的赠与中尤其应当写明财产质量情况。
(5)赠与人交付财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附条件的赠与,应写明受赠人所负的义务。
(7)需要办理赠与的财产登记等手续的,应说明办理有关手续的期限和要求。双方就这方面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关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等的规定。
(8)赠与人的撤销权行使条件。当事人可以对撤销权进行约定,也可以不约定。在未约定情况下,当发生法律规定的事实时,赠与人仍可依法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
(9)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例如,当事人认为需要向公证部门办理公证的,可以约定办理公证的时间等有关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应在合同上写明签订日期、地点及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是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之一。在实际生活中,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在不影响赠与合同性质的情况下,可以少于上述所说的条款(但主要条款如当事人、赠与的财产等不能缺少)。
二、赠与协议的格式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如赠与微机一台,应写明“浪潮386型微机一台”,如其他物品,也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赠与微机应有购买该微机的发票等)
二、赠与物的交割(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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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协议书范本格式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赠与协议怎么写赠与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结合实践,赠与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赠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
(2)赠与财产的名称、种类等。如果一次赠与的财产是多种的,双方应当分别写明每一种财产。
(3)赠与财产的数量。一次赠与不同种类财产的,应分别载明每一种财产的数量。
(4)赠与财产的质量情况。在附条件的赠与中尤其应当写明财产质量情况。
(5)赠与人交付财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附条件的赠与,应写明受赠人所负的义务。
(7)需要办理赠与的财产登记等手续的,应说明办理有关手续的期限和要求。双方就这方面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关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等的规定。
(8)赠与人的撤销权行使条件。当事人可以对撤销权进行约定,也可以不约定。在未约定情况下,当发生法律规定的事实时,赠与人仍可依法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
(9)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例如,当事人认为需要向公证部门办理公证的,可以约定办理公证的时间等有关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应在合同上写明签订日期、地点及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是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之一。在实际生活中,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在不影响赠与合同性质的情况下,可以少于上述所说的条款(但主要条款如当事人、赠与的财产等不能缺少)。
二、赠与协议的格式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如赠与微机一台,应写明“浪潮386型微机一台”,如其他物品,也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赠与微机应有购买该微机的发票等)
二、赠与物的交割(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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