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承包了一个工程,我想问一下那个关于那个进京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的问题
[律师回复]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是合同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 为加强公司合同 管理, 使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化、 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 制 定本制度。第一条劳务作业层是优质、 高效、 低耗地完成项目施工生产任务 的支撑和保证。第二条“总量控制”的原则。一)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第三条 发包人、 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公司不得 将所承接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第四条 承包和发包方确定劳务关系时,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后 30日内立劳务分包合同;公司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订立劳务分 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订立以后,除依法变更外, 不得再行订立背离 劳务分包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五条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第六条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二、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 合同价款;三、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 时限以及保证按期的相应措施;五、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六、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 ;七、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八、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第七条 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内容。 劳务分包合同可规定低值易耗材料由劳务分包企业 采购。劳务分包合同中不得包括维修保证金的内容。第八条 公司与不符承包人约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计算方式时, 可以选择固定合同价款、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工程工日单价、 综合工 日单价四种方式选择其一计算。不得采用“暂估价”方式方法约定合 同总价。第九条 采用建筑面积综合治理单价方式计算的,发包人、承包 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价规范、工 作内容、调整因素等。第十条 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包括工人工资、管理费、 劳动保护费、 各项保险费、低植易耗材料费、工具用具费、文明施工及环保费中的 人工费、利润、税金等。第十一条 与发包人在劳务分包合同订立时应当对下列有关合同 价款内容明确约定:一、发包人将工程劳务作业发包给一个承包人的,正负零以下工 程、正负零以上结构、装修、设备安装工程等应分别约定; 二、工人工资、管理费、工具用具费、低值易耗材料费等应分别 约定;三、承包低值易耗材料的,应当明确材料费总额,并明确材料费 的支付时间、方式;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格风险投资幅度 范围应明确约定,超过风险 投资幅度 范围的,应当及时调整。第十二条 公司与承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 过程中劳务作业工作量的审核时限和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限。 审核时限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人报送的上月之日起计算机, 最长不得 超过 3日,支付时限 从完成任务审核 之日 起计算机,最长不得超 过 5日。第十三条 发包人、 承包人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明确约定对劳务 作业验收的时限 ,以及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结算 和支付时限。二) 、劳务分包合同的备案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订立 7日内,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第十五条 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采用网上数据申 报与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 数据库申报应当通过学习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内容包 括、地点、合同主体名称、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劳 务分包合同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和在京施工人员信息等。第十六条 公司办理书面劳务分包合同及在京施工人员备案时 应当提交 以下材料:一、 劳务分包合同号;二、 在京施工人员项目用工备案花名册;三、 未进行身份认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四、 实行劳务作业招标的,提交中标通知书;五、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第十九条劳务分包合同中涉及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劳务分包合同 工期、劳务分包合同价款、发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等发 生变更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及时确认并签订变更协议。发包人应 当自签订变更协议之日起 7日内持变更协议到市场住房城乡建设委 办理备案手续。以上就是进京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