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过失犯罪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

最新修订 |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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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栩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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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教师因为过失犯罪被判处缓刑的话是不会被开除公职的,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的很清楚,教师除非是故意犯罪并且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的才要取消当事人的教师资格,而且过失犯罪并没有任何主观恶性。
教师过失犯罪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

一、教师过失犯罪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

教师过失犯罪判缓刑是不会被开除公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三、缓刑期间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进行社区矫正,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四、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

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

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以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教师并不是国家公职人员,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讲谈不上开除公职,应该说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缓刑的话不会吊销当事人的教师资格证。教师在执行缓刑期间也可以正常的参加工作,但本人不可以随便去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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