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遗产一定要过户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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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一定要过户,只有过户才意味着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对于继承人来说,才能够获得完整的产权。所以在进行继承过户的时候,首先是需要进行继承公证,然后才能够到不动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办理。

{ArticleTitle}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产一定要过户吗?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一定要过户,只有过户才意味着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都要经过登记才发生效力。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房产的所有权从继承开始的时候就可以取得了,不用再经过较为繁琐的登记确认产权。

但是继承下来的房产除了不经过登记就能够取得所有权之外,还是受有一些限制的。我国民法典又规定了,取得的物权,当需要对于该物权进行处分时候,还是需要进行登记的,如果不经过登记,那么所做的物权处分行为就是无效的。所以,如果说对继承下来的房子没有另外打算的话,可以不用办理过户登记,但是还想做其他打算的话,那么最好还是去办理房产登记,将房屋登记到自己的名下,这样就可以方便未来对于其进行具体的再处分。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二、能够继承的遗产有哪些?

在实践中,公民死后,并不是其所有的财产都可以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体包括如下几项: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注意:

1、公民的收入。一般是指公民的工资、奖金、存款及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及接受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等。

2、公民的其他合同财产。一般包括公民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抵押权留置权、典权;发明权、发明权中的财产权;商标权中的财产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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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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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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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问题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继承法第14条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
一,法律之所以赋予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这是保障人权和弘扬美德的必然要求。
下列人员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
(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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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没有遗嘱遗产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下面上海离婚律师:137-641-64000 蒋律师为您详细解答没有遗嘱遗产怎么分。
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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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最近家里有一些纠纷想要处理,咨询一下,遗嘱遗赠先于哪个?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回复] 关于遗嘱遗赠先于哪个的内容如下,希望对你有帮助。在法律效力上,遗嘱与遗赠的效力是相同的,
立遗嘱人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嘱继承,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赠。如果在遗嘱中,既确定遗嘱继承,又确定遗赠,则立遗嘱人会对自己的数项财产进行分配,作不同安排。当然,立遗嘱人也可能对同一财产作安排,让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有。遗嘱继承和遗赠因为都反映遗嘱人单方的意思,因此不存在谁优于谁的问题。
你说的这个案例比较复杂。关系到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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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案中,首先要确定,他在立遗赠的遗嘱时现存财产还有多少,如果当时的财产还是200万,则立遗嘱人的目的在于让他指定的继承人儿子和他的好友共同分享他的遗产,而且是以4∶6的比例。从此目的出发,可以认为不论具体数额多少,由这两人按此比例分享王某所有的财产才符合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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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房产遗产税法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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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真实意思,凡是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一律无效。所谓真实意思,是指遗嘱人自主自愿地作出的,完全是其本人内心意愿的反映,遗嘱人没有受到外界压力或诱惑。只有反映了本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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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遗嘱被篡改的。遗嘱被篡改的,仅篡改的内容无效,因为仅该部分内容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其他部分乃遗嘱人本人意思表示的记载,故仍应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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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作为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其实施时应要求行为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将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民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以设立遗嘱时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为标准,也就是说,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有效,即使其后遗嘱人很快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亦不影响该遗嘱的效力,相反若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该遗嘱无效,其后即使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遗嘱也不因此而具有法律效力。对此,最高院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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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年人可以在遗嘱中力尽赡养义务多的子女多留遗产,对尽义务少或不尽义务的子女少分或不分遗产,这些规定使继承人的继承权被取消。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设立遗嘱时,无须征得遗嘱继承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得到其他法定继承人的赞同。只要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老人立遗嘱的有效条件
  
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如果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则不影响他当时所立遗嘱的效力。
  
2、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继承法》第22条规定:“他人伪造的遗嘱无效,篡改的遗嘱,篡改的内容无效。”有的被继承人本来没有立遗嘱,而继承人无中生有假造遗嘱,也有的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继承人认为于己不利,又另造一份于己有利的遗嘱,以假乱真。这些都属无效遗嘱。
  
3、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根据《继承法》第20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遗嘱为准。”其中有公证遗嘱的,则以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
  综上,老人可以通过立遗嘱维护自己对财产的处分权,也就是说老年人拥有根据自己意思立遗嘱的权利,其他人不得干涉。但是老人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才有效。
朋友们想在这儿咨询一下,我有一套房子想给孩子,请问一下大家2018年12月遗产税征收有什么根据吗?有知道的朋友可以说一下吗?
[律师回复] 这位朋友我来给你说一下2018年12月遗产税征收有什么根据吧:遗产税是对自然人死亡后留下遗产征收的一种税收,目前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都开征了遗产税,因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水平和税法制度较为落后,所以一直没有进行遗产税的征收。但是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发展中国家已经开始了遗产税的征收,而且还取得了相对不错的效果,在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方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成果。根据我国遗产税收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予,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自有房屋无偿赠予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多有人将房屋产权赠予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收遗赠人。
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就要征收相应的房产税了,征收房产税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和社会背景,还要配套相应的法律制度,这对于国家经济、文化、税务建设都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2014遗产税如何征收,目前为止还是一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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