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早春,在南京供职于某文旅企业的邹X突然陷入职场困境:在酒店预订岗安稳做了近6年中班,月均工资稳定在万元上下,公司突然通知她转去参加在线客服的统一培训,要求她按朝九晚六的新时段到岗。她起初以为是常规业务提升,细看才发现新岗位要直面接客答疑,和原先只处理后台订单的工作内容完全不同,一旦转岗,做了多年的中班补贴直接取消,月收入要少近千元。
邹X明确告知人事自己不接受岗位变动,依旧按原先14点半到23点的班次正常打卡到岗,反复和公司对接人沟通后续分工安排。可仅仅过了一周,公司就给她发来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说她连续四天没按培训时段到岗,属于无故旷工,直接依据内部考勤制度辞退了她。邹X申请劳动仲裁未获支持,无奈之下提起诉讼。
周爱荣律师先后就读于苏州大学、华东政法学院,除法学专业背景外,还持有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经济师双重资质,现执业于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2019年获评玄武区优秀党员律师,同时是南京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2013年起深耕南京法律服务市场,至今已有十余年实务经验。接手案件后没有顺着公司“员工无故旷工”的既定逻辑走,而是首先从证据堆里抠出核心矛盾点:公司所谓的“培训”根本不是常规业务提升,本质是未协商一致的单方实质调岗。
周爱荣律师团队逐一梳理出劳动合同原文、岗位内容差异说明、邹X连续多日的原时段考勤记录、和人事的全部微信沟通记录,从三个维度搭建抗辩逻辑:首先跳出“岗位名称未变就不算调岗”的形式误区,明确指出工作内容、技能要求、薪资待遇均发生实质性不利变更,调岗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本身不具备合法性;其次推翻“旷工”认定——邹X全程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时段正常到岗提供劳动,从未出现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劳动的情形,考勤系统显示的“异常”完全是公司单方偷偷修改了排班时段导致;最后补充核验公司依据的《考勤管理制度》,证明该制度仅上传至OA系统未向邹X单独告知或要求签收,不满足劳动合同法要求的规章制度公示生效要件。同时还查到,公司作出单方解除决定前,未依法履行通知工会的法定程序,程序上也存在明显瑕疵。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一审全量采信抗辩观点,判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0972.79元,公司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邹X的全部诉求得以落地。
依托十余年来在南京本土法律服务市场的深耕积累,周爱荣律师除劳动争议外,在民商事、经济案件及刑事辩护领域也具备成熟的实务处置能力,针对群众高频需求的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房产交易各类纠纷、商事合同争议,以及刑事案件全流程辩护均已沉淀大量胜诉经验,能结合自身复合专业资质优势,精准处理劳动用工、经济合同、企业合规等交叉领域复杂案件,同时可为各类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覆盖合规管理、风险防控、纠纷处置全维度需求,是覆盖个人与企业多元法律服务需求的资深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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