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丽丽,江苏维尔达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2015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超500件,深耕商事债权执行等领域。20XX年,河北某公司与江苏某公司因招投标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经丹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生效判决,判令后者返还50万元保证金及对应利息,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判决生效后,江苏某公司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公司经营异常、原址失联且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名下无有效可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梳理核心执行诉求并启动程序
束丽丽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生效判决内容,明确50万元保证金、利息及诉讼费用的执行诉求,向丹阳市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她全程跟进执行流程,协助法院完成两轮网络系统财产查询,覆盖银行、证券、车辆、工商等全部财产维度,同时配合线下不动产勘查、被执行人经营地址实地核查,确保财产查控无遗漏。针对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恶意规避执行的行为,束丽丽律师依法协助法院申请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通过司法施压督促其履行义务。
固定执行证据并核实终本要点
案件查实无财产可供执行后,束丽丽律师全程参与终本约谈,核对全部执行流程与措施,固定线上线下财产查询记录、惩戒措施文书等全套执行证据。同时,她向法院明确提出,需在终本裁定中确认债权不消灭、后续可随时恢复执行的法律要点,避免当事人因程序疏漏丧失追偿权利。这一过程中,束丽丽律师向申请执行人清晰告知案件进展、执行成果及后续维权路径,最大化降低当事人信息不对称的风险。
案件最终,丹阳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明确本次终本不消灭涉案债权,后续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可随时再次申请恢复执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基层法治纪实|案件执行的核心意义,从来不止于当前的结果,更在于为当事人保留住未来的权利通道,让每一份生效判决的权益,都能在有线索时得到兑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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