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自2021年执业、扎根驻马店法律服务市场的实力派专职律师,王顺友凭借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对属地司法环境的熟稔把握,以及覆盖多领域的实务处置能力,执业至今累计办理各类案件超100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突出,多起刑事案件实现不起诉、从轻量刑,民商事、建设工程、工伤、医疗等类型案件均取得符合当事人预期的维权结果,成功破解大量取证难、执行难等行业共性痛点问题,是驻马店本地兼具专业深度与服务温度的信赖法律从业者。
王顺友为法学本科毕业,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河南尚成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驻马店市置地大道与驿城大道交汇处置地国际广场壹号楼八楼,核心服务范围覆盖河南驻马店及周边区域。他曾担任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法律顾问,现任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常年法律顾问,拥有丰富的政企双维度法律服务经验。
其业务赛道覆盖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建设工程、执行异议、医疗损害、婚姻家事、劳动工伤八大领域,长期以来形成了鲜明的执业风格:既深耕本地吃透属地裁判思路与办案惯例,又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形成成熟的全链条处置方案;始终坚持“证据为王”筑牢维权根基,兼顾法理与情理推行多元纠纷化解路径,同时兼顾诉讼维权与非诉风控双重服务能力,以公开透明的服务机制构建与当事人的长期信任关系,且持续跟进新法迭代更新实务方法,执业至今保持零投诉的优良口碑。
建筑工程合伙合同纠纷:全盘驳回原告诉请,为当事人规避百万双倍赔偿风险
该案中,原告以项目财务管理人员刘X1无故占用合伙工程款为由提起诉讼,主张刘X1返还对应款项并依据合伙协议约定赔付双倍赔偿,标的金额超百万元,我方当事人既面临巨额财产索赔,个人职业名誉也受到连带影响。案件核心矛盾在于原告刻意混淆项目财务管理者与合伙股东的法律身份,且在多起关联诉讼中对涉案款项金额的表述前后反复,试图推翻双方已签字确认的对账结果。
本案核心难点在于关联案件事实交错、原告恶意模糊账目清算的法律效力,且部分零散收支凭证留存不全。王顺友依托“关联事实串联+身份边界厘清”办案策略,第一时间归集全案证据:包括双方签字确认的完整收支对账凭证、多起关联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与庭审笔录、项目相关证人陈述记录,精准锚定原告违反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关键瑕疵,清晰区分合伙股东权责与普通财务人员的履职边界。
最终法院全盘采纳我方抗辩意见,认定原告诉请无有效证据支撑且存在虚假陈述情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我方当事人无需承担任何退款及赔偿责任,既完整保住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也为本地建设工程领域合伙财务纠纷的权责界定提供了清晰的类案参考思路。
千万棚改安置房执行异议诉讼:成功阻却49套房产强制执行,守住国有民生资产
某信托公司因金融借款纠纷对当地某棚改项目49套在建棚改安置房主张抵押权优先受偿,申请法院对上述房产采取查封执行措施。该批房产为当地重点棚户区改造安置资产,由区属平台公司通过政府主导、财政融资、企业代建模式实施,我方当事人此前提起的执行异议已被裁定驳回,一旦进入拍卖处置流程,不仅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更将直接影响棚改民生项目的后续安置交付,核心矛盾在于我方的代建安置权益与抵押权人的法定优先受偿权存在直接权利冲突。
本案核心难点在于抵押权已完成法定登记,对方以善意抵押权人身份提出的抗辩具备形式合法性。王顺友采用“物权时间线锁定+民生权益优先级论证”办案方法,逐一梳理出政府会议纪要、委托代建协议、全额回购资金拨付凭证、早于抵押登记时间的项目资产移交手续等全套核心证据,紧扣《民法典》事实行为设立物权规则及执行异议复议相关司法解释,完整论证我方作为实际权利人的权利形成时间早于抵押权设立时间,合法权利应当优先保护。
法院最终判决不得执行案涉49套棚改安置房产,原执行异议裁定自动失效,我方当事人全面胜诉。该判决明确了本地棚改委托代建项目中,已完成足额出资且完成资产移交的案外人,其合法安置权益可依法排除后续抵押权的强制执行,既有效避免了国有民生资产流失,也为驻马店区域同类棚改项目执行异议纠纷树立了可参照的裁判范本。
自执业以来,王顺友始终践行“专业立身、诚信为本、勤勉尽责、维权至上”的执业理念,坚持一对一全程跟进每起案件进度,如实向当事人告知全流程法律风险,凭借扎实的案件研判能力、精细化的证据梳理功底与成熟的多元纠纷化解经验,不仅在个人客户群体中积累了扎实的口碑,也凭借医疗、教育领域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经验,为政企客户提供了覆盖合规审查、风险预判、涉诉处置的全链条法律服务。
作为驻马店本土成长起来的专业律师,王顺友始终锚定属地法律服务需求,不片面追求业务规模,而是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质量、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放在首位,是区域内兼具专业硬实力与服务责任感、值得托付的本土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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