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中止审理不能羁押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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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中止审理能羁押,对于那些已经被羁押或者需要被羁押的民事主体,若是由于特殊情形出现,法院或者是检察院中止审理的,只要犯罪主体并不是精神病患者等特殊情形,此时都是可以继续羁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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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相关法律中止审理不能羁押吗?

中止审理能羁押。《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二、《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三、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四、行政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

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 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 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 案件涉及法律使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六) 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七) 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对于那些触犯了刑事法律犯罪主体,若是需要被依法羁押的,并不会因为案件的中止审理而停止羁押,但是对于那些被逮捕羁押超过七个月,但是司法机关即使经过侦查,也没有掌握能够让法院判刑的证据,此时是需要将羁押主体释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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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就是,如果书写起诉书的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被告。
起诉后,并不是法院马上就通知你受理了。你要等几天,因为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则口头起诉,要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如果你对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案件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你知道了人民法院受理了你的案件后,你依然要等很长时间。因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天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同时,被告在收到起诉书之日起15天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后,人民法院应当在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你。来来回回,你看最长时间就接近一个月了。
这时,你还得等,因为人民法院要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当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人民法院应当在3天内告知双方当事人。
最后,你就等待人民法院通知你开庭时间了。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应当在开庭3天前通知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所以,你无需担心收不到法院通知你开庭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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