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也就是赖先生的父亲离世后,另外两名亲属提起诉讼,要求对被继承人名下的三套房屋使用权或产权份额、银行存款、公积金、社保养老账户余额,还有自被继承人离世以来的房产租金收益、抚恤金及丧葬费全部按均等份额各分三分之一。赖先生当时面临的处境十分棘手:一方面对方拿出了一份被继承人生前留下的打印遗嘱,另一方面早年亲属间签过的一份《家庭房产分配协议书》,还有其中一名原告主张自己是被继承人亲生女儿的身份,多重问题叠加,每一项都直接关系到他能拿到的遗产范围。
案件最初进入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法院作出相关认定后,双方都对判决结果不满,相继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原本就复杂的继承纠纷进一步升级,当事人想要稳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难度也随之加大。赖先生找到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唐云虹律师处理这起纠纷时,整个局面里藏着不少难捋顺的关键点:打印遗嘱本身的效力认定没有十足把握,事实收养关系的判定会直接砍掉一方的继承人资格,早年签过的放弃部分房产继承权的协议是否完全有效也待敲定,还有多笔零散遗产的分割规则都没有完全明确。
深圳市唐云虹律师接手这起继承纠纷后,结合自身十余年一线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积累的经验,锚定案件里的核心争议点逐一梳理核查。她先把全案涉及的亲属关系相关资料全部核对清楚,梳理出张X自出生后一直由被继承人抚养、户籍登记信息也显示双方为父母子女关系的完整证据链,明确对应的事实收养关系对应的法律后果,也就是张X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依法解除,自然不能作为生父母的继承人参与本次遗产分配。
针对那份被继承人留下的打印遗嘱,唐云虹律师对照法律规定逐一核对遗嘱的签署细节,发现遗嘱人和所有见证人都没有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也没有逐页注明年、月、日,完全不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对打印遗嘱设定的法定形式要求,这份遗嘱依法应当被认定为无效。随后她又把当事人早年签署的《家庭房产分配协议书》全部内容仔细核验,确认协议里关于自愿放弃三套房产继承权的表述,是签署人当时的真实意愿,不存在胁迫或者重大误解这类可撤销、可主张无效的情形,这份协议的法律效力应当得到认可。
在梳理银行存款、公积金、社保养老账户余额这类遗产时,唐云虹律师逐一核对被继承人离世当日的账户流水明细,明确固定了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账户余款总金额为54575.53元,确保这部分遗产的范围清晰没有模糊空间,足以支撑后续按法定继承规则均等分割的主张。针对原告方提出的房产租金收益、抚恤金等额外诉求,她也逐一核对对应的证据材料,固定相关诉求缺乏充分事实依据的关键点。
整个二审过程中,唐云虹律师围绕这些已经梳理扎实的事实和证据,清晰呈现对应的法律逻辑,最终二审法院认定一审法院审理并无不当:首先确认张X与被继承人事实收养关系成立,张X不具备本案继承人资格;其次认定案涉打印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依法属无效;同时《家庭房产分配协议书》是相关签署人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相关当事人已经按协议放弃三套房产的继承权;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银行存款及社保账户余额,按照法定继承规则由符合资格的两名继承人均等分割,赖先生顺利获得对应的27287.77元遗产,其余证据不足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最终二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双方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这起案件里呈现的诸多继承纠纷常见难点,也是很多深圳本地家事纠纷里会遇到的典型问题:打印遗嘱的形式要求差一点就可能直接导致整份遗嘱无效,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会直接重置继承人的范围,早年签署的家事分配协议的效力,也会直接影响后续遗产的实际分配结果。唐云虹律师本身深耕婚姻家事与家族财富领域十余年,牵头主编过《道华婚姻继承成功案例汇编》《家族财富传承法律实务》这类专业著作,梳理过大湾区各类遗产继承、资产分割疑难案件的办案思路,同时自身具备法律加财税的复合专业优势,处理过大量高净值家族资产梳理、疑难遗产继承的相关案件,累计办理近千宗婚姻家事类案件,涉案总金额超60亿元,也结合高净值客户的家事法律服务痛点,研发出融合婚姻家事诉讼、资产确权分割、财税风险防控、家族财富规划的相关法律服务体系。这起看似标的额不算特别大的继承纠纷,内里涉及的多重法律认定规则,恰恰是普通民众处理家事继承问题时最容易踩坑的细节,每一项事实的核查、每一条规则的适用,最终都会落到当事人实实在在的财产权益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