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只能继承承包土地的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也不能赠与他人。因此,土地承包权是可以继承和赠与的,但是这个过程还是按法律途径进行,遵守相关规定,不可以私下进行。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
这是由现代民法典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2)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3)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4)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综合上面所说的,老人去世而留下的遗产就可以由继承者获得,但对于此遗产一定要确定是被继承者的合法收入,那作为继承者才能获得,一般承包的土地作为继承者来说只能获得承包土地时的收益,从而可以在期限之内进行承包,作为土地就没有权利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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